潮州市潮安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0-03-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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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潮州市潮安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和《中共潮州市委 潮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工作方案》,紧紧围绕省委“1+1+9”、市委“1+5+2”和区委工作部署,以建设“法治政府”为奋斗目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现将2019年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放管服”工作的决策部署,优化政府组织结构,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有效改善营商环境。

  1、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及时公布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省政府令第 248 号)和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省、市委托或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承接工作,现已完成我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认领及实施清单的编制工作。已在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认领并实施服务事项1538项,处理问题事项1147项。进一步抓好抓实政务服务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事过程的难点、痛点、堵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出台《潮州市潮安区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服务事项审批承诺时间在原承诺时间上再压缩20%,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不存在违法设立备案、登记、行政确认等任何形式的变相审批或者许可事项。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省级政府网上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潮府办电〔2019〕3号)要求,做好新版省政务服务网的测试工作,并组织我区各相关单位完成自建业务办理系统与省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对接,对新事项进行认领,完善事项信息,认真梳理,查漏补缺,实施发布。

  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根据《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区政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区财政局印发《关于推进网上中介服务超市有关工作的通知》(安政数〔2019〕2号),全面梳理、编制、公布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各部门共发布中介服务事项87项。

  四是全面清理各类证明事项。根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潮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区司法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安司通〔2019〕21号),全面清理涉企涉民办事证明文件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取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清理共1项。

  五是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多证合一”。2019年区政数局为区级四梁八柱、纳税大户、重点项目和涉及三大园区发展平台等重点企业发放“政务服务VIP卡”共91张,对持卡企业涉及的服务事项实行“绿色通道”快速审批服务,服务时限减少50%以上。政务服务大厅现增设有VIP专用窗口,落实专人负责全流程无偿代办工作。企业设立注册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为2.5个工作日,企业变更和撤销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食品经营许可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六是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严格执行《潮州市潮安区区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2018年)》和《潮州市潮安区区级“最多跑一次”事项负面清单(2018年)》,制定出台《推进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改革工作的总体目标和时间节点。目前,区政务服务大厅进驻有常驻单位13个,非常驻单位10个,全区85.6%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含分厅),已完成省市下达2019年80%以上事项实现一窗受理的目标任务,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已达到81.8%。

  2、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动态化。

  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化管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和对接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8)73号)要求,推进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数据对接联通,按要求梳理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并录入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系统,并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按要求组织本级部门进行监管事项的梳理工作。

二是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我区全面贯彻落实负面清单制度。完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试点改革的评估工作。配合上级开展地方性市场准入事项梳理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实施性措施的梳理工作。

三是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我区全面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6〕3112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

3、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一是优化政府机构组织的设立。围绕《潮州市潮安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的改革目标、改革任务、改革要求,严肃纪律,稳妥有序推进区级机构改革任务。在机构改革期间,我区坚持对标对表中央顶层设计,严格遵循《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设置机构,实现我区的主要机构设置与中央、省基本对应,确保上下贯通、执行有力。同时,紧密结合潮安实际,以这次机构改革为契机,因地制宜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设置、优化了一些机构和职能,减少政出多门、权责脱节、责任不明、推诿扯皮等问题,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符合潮安实际的机构职能体系。

二是推进区政府事权规范化建设。为切实深化我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根据中央、省委工作部署,区委编办对各个执法领域设置情况进行一次调查摸底。今年3月底,结合区级机构改革精神,在前期改革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区市场监管、文化市场、农业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行“局队合一”体制,直接承担执法职责。同时,通过区委编委会议审议,对区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队伍重新进行整合,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按区域设置执法机构并承担综合执法。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我区严格执行《潮州市潮安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安府办〔2018〕50号),明确各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任务。目前,全区执法检查职责的22个政府部门已同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今年来,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先后对住宿餐饮、娱乐场所、食品、印刷、成品油等行业企业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抽查,共组织检查33场次,抽查市场主体 75户,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抽查共346次,共抽查企业3772户。

二是加强信用监管。根据市信用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加强政务系统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将政务履约、守诺服务以及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纳入政府机关绩效考核内容。

5、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一是全面清理废除地方性保护、指定交易、区场堡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和做法。按照省、市工作部署,集中清理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内容,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民营经济的规范性文件。经过清理,未发现我区存在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二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和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实施意见(试行)》、《优化重点项目审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推进民营经济投资审批便利化。

三是进一步推行我区重点企业项目申报手续代办工作。按照“一门对外、协调相关、全程督办、限时办结、无偿服务”的要求,对重点企业服务模式由被动变主动,为我区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注册登记、投资立项、规划建设及投产运营过程所需的申报手续提供咨询、指导和全流程无偿代办服务。

四是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组织律师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制宣传等形式的法律服务。通过媒体报道、政策宣讲、企业走访、发放政策汇编等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的政策宣传,有效提升基层干部和中小微企业的政策知晓率,使企业精准理解政策措施,灵活运用,让更多企业成为政策红利受益者。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我区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制订、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将之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

我区严格执行《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潮州市规范性文件审查与备案管理办法》,加强对全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区司法局负责对各镇(场)、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发现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或者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制定程序的,及时地予以纠正,有效地促进了各镇(场)、各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制度,制定过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严格遵照法定权限和程序,由区司法局进行事前审核,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今年来,区司法局共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6份,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都由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在潮安区政府公众网向社会公开发布,并按时将新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2、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我区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清理,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以及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加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2019年,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出台《潮州市潮安区涉及机构改革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区涉及机构改革、证明事项、生态环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进一步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与有效性,维护规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

(三)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制定程序

1、规范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我区严格执行《潮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政府集体讨论决定作为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区政府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坚持做到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聘请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论证,并经合法性审查后,才报送区政府常务会议经集体讨论决定。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发挥律师专业特长,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区政府认真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确保政府依法行政,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水平。

2、提高风险意识,强化决策风险评估。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环境、经济、法律等方面风险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风险评估制度。如今年针对我区实施的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委托编制了《潮州市潮安区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邀请相关部门、专家评审后进行修改完善,尽可能降低甚至消除社会风险的效果,确保了重大行政决策的顺利实施。

3、增强公众参与,建立重大决策听证制度。

我区积极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对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外,我区都依法组织相关部门和群众代表参与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才依法决策,进一步发挥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作用,如今年在浮洋、凤凰镇政府审核水价项目过程中,我区均通过听证会的方式征询公众意见,广泛听取相关人员意见和建议后才作出决策, 提高了决策的公众参与度,增强决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区坚持从制度上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约束,从机制上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2019年以来,区检察院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为依托,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联系,先后走访、检查区市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等行政执法机关,通过查阅相关部门台账,走访座谈、交流的方式,召开部门问联席会议,了解打击制假侵权、公共卫生和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办案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协调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案件移送及立案环节存在的问题。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等相应的联合执法、提前介入常态化工作机制,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非法集资、传销、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中形成打击合力。同时及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将案件查处情况录入“两法衔接”平台,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2、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区严格执行《潮安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各执法单位将行政执法责任制同岗位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对具体执法范围、内容以及执法的权利、义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每个内设业务股室及执法人员的执法任务、执法权限和应当承担的责任得到明确,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3、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根据《潮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的要求,我区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行为,要求全区各执法机关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明确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所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规范合法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4、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我区认真制定《潮州市潮安区2019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有针对性的选取区市监局、农业农村局等5个部门作为评查对象,采用点评行政执法案卷,通报存在问题的形式,从办理程序、法律适用等进一步明确要点,不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促进办案规范化,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5、强化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制度。

按照《潮州市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规定》的有关要求,要求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对做出的重大行政处罚案要报司法局备案,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管理台账,强化事后监督,今年共收到区交运局、市监局等部门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20个。

6、开展执法培训和资格考试。

一是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全面、高效、灵活的优势,采用“互联网+”模式举办2019年度潮安区申领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网络远程培训。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等名师围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内容为全区35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远程授课,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打下扎实基础。二是组织全区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全区共306名行政执法人员报名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其中284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通过率92.8%。三是严格证件审核管理。在审查方面严格把好“领证人员身份关”、“岗前法律培训关”和“执法人员岗位关”三个大关,确保领证人员符合《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的申领要求。今年来共审核证次368次,换发执法证283张,注销26张,新开户1个,用户变更7个。

7、加强协调,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贯彻落实《潮州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对区级部门行政执法主体之间发生的行政执法争议,运用法律专业进行协调、解决行政争议。对存在争议的行政执法案件从法律的角度提出会办意见,明晰双方执法主体的执法职责,有效化解行政执法争议,提高了行政执法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8、规范完善,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及时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府〔2019〕36号)至区直各部门,要求各级各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对照省的任务分工,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好执法信息公开、执法过程全记录以及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同时,根据“谁执法、谁公示”以及“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全力推进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的应用,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执法公示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的内部审核和管理制度,及时准确公开执法信息。目前我区已搭建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数据采集系统用户26个。

9、严格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

为推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根据省、市的通知要求,转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行政执法标准指引的通知》(粤司办〔2019〕96号)至各级各部门,明确了行政执法办案流程,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标准化、规范化。

(五)科学监督、制约行政权力

1、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严格执行《潮安区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2019年,区政府负责承办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共23件(其中市人大交办5件,区人大交办18件),承办市、区两级政协交办的政协提案共73件(其中市政协交办41件,区政协交办32件),区政府将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作为政府履行职责,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工作来抓,采取积极措施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落实,并进一步加强督查,努力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通过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进一步促进政府工作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促进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2、自觉接受、配合检察机关开展的监督工作。

2019年以来,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认真履行刑事、民事、行政监督职责,围绕诉讼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精准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共向公安机关及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8件,公安机关及行政机关均采纳检察建议,采纳率达到100%,确保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3、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一是畅通监督渠道。设立效能监督投诉热线(0768-5813111)并向社会公开热线,2019年以来,区政数局共接听效能监督投诉来电240余次,接待来访30余人次,受理有效投诉41件,办结37件。

二是设置政府网站网民留言中心,受理业务咨询、投诉举报,接受群众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是整合政务热线。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统一管理,高效办理群众咨询投诉问题,根据市的工作部署,拟将效能监督投诉热线接入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目前正在积极梳理平台成员部门名单,配合做好对接工作。

4、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动态化管理。

我区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拓展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逐步形成较完整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工作信息及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以政务公开监督权力规范运行,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严格执行《潮州市潮安区“访调对接”机制实施方案》(安信联办〔2018〕8号),切实做好访调相关工作。全区共有418个村(居委)调委会,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区15个乡镇共配置30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平均每个乡镇配置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制度。2019年上半年申请“以案定补”案件,一类19件,二类53件,三类38件,四类311件,案件共421件,定补经费为115300元。建立以曾锦生为主任的潮州市潮安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金诚个人调解室,设立安徽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潮安区古巷镇陶瓷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

2、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我区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不断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从法定程序、事实依据、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严格审查,公平、公正、及时地作出复议决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作用,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增强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2019年,我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20宗,已办结11件,9件正在办理中;承办行政诉讼案件10宗,3宗已办结,7宗正在审理中;承办行政赔偿案件1宗,目前正在审理中。

3、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制定出台《2019年潮州市潮安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安普办〔2019〕5号)。开展“12.4”国家宪法周(日)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好宪法宣传教育制度化,推动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和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教育制度化。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二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明确本部门本单位涉及的重点法律法规、年度拟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重点普法对象,形成清单,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普遍实施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我区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注重考察了解干部的法治素养和能力,做到“凡提四必”,征求纪检、公安、检察、综治、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严格把好干部遵纪守法关,力求将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2、我区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深入推动全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把法律学习培训作为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重要内容之一;区府办按照《潮安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要求,认真制定《2019年度潮安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做好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区人社、普法办等部门也都制订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计划,分期分批有重点地组织公务员加强法律学习;今年区党校将《中国共产党章程》、《宗教事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作为学习班的学习内容;各行政机关还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定期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培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通过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使广大干部养成了依法办事的习惯,营造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

3、全面开展宪法法律教育。

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认真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在举办初任科级干部培训班、区直科级干部培训班、区镇(场)科级干部培训班、区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省外高校党建专题培训班和各时期党的理论学习主题教育培训会中,在加强干部的党性理论学习的同时,将宪法法律、党风廉政建设、政策法规教育培训内容一并列入,有效提高干部依法履职能力。

(八)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是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 年)》,及时督查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任务进度和工作落实情况,形成《潮州市潮安区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向市政府、区委和区人大报送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安排,扎实有序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通过制定《潮州市潮安区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晰2019年我区依法行政工作分工,把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以及具体岗位,明确牵头、 配合部门和具体承办机构,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

根据《潮安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我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中,将加强法治建设、依法办事列入了考核的专项内容。强化党政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紧紧围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要求,把全区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接下来,我区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主线,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我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在党委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开展。

二是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放管服”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政务服务改革,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进一步加强协调指导,推进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政府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

四是继续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继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完善行政机关内部重大行政决策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区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拓宽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平台,实现公众参与决策常态化。

五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加强规范和监督,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执法职权,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区直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依法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

六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七是进一步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全面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矛盾防范与化解、维稳工作的工作部署,预防化解重大风险和矛盾。

八是进一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思想认识,抓实依法行政保障,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的自觉性、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创新学法方式,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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