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发改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12-2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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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发改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1年,区发改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工作安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断提高发改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执法水平。现将区发改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推进

为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及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潮安区发改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全面领导区发改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督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和困难的情况。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2021年以来,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根据省、市的具体要求,按照《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责任分工,以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为抓手,切实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依法履行局政府职能职责。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今年来,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任务,全面清理局的行政审批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动态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其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并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并进一步优化规范审批服务流程,明确审批程序和期限等。目前,区发改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共7小项,已全面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此外,全面梳理、编制和公布本部门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及时完善、更新中介服务事项。目前,区发改局公布的中介服务事项共10项。

(二)深化政府权责清单制度。

1、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施动态管理。区发改局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依法实施的要求,认真梳理行政权力清单,逐一理清与行政权力相对应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监督方式和责任方式,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清理调整。目前,全局行政权力事项74项,其中行政许可类7项、行政处罚类41项、行政强制类1项、行政检查类10项,其他型类共15项。

2、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6年第673号)、《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2号)、《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清单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2015]26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1号),全面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并依法依规放宽准入门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负面清单以外项目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承诺准入和告知性备案。

3、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严格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做好各类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收费投诉举报案件(2019年机构改革后,只有咨询职能),坚决遏制各种乱收费,切实降低企业成本负担和群众生活支出。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和年度工作安排,联合财政、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各类收费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范围包含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涉企收费以及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等。2021年,区发改局发文《关于明确水表底度费、治安联防费和垃圾处理费等收费政策的通知》(安发改价函〔2021〕89号),对潮州市12345投诉举报平台转来的咨询件反映集中的问题再次进行了相关政策的说明解读。经过近几年的清理整顿和国务院大督查的考核,目前各类收费较规范,我区暂未发现违规收费行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关制度。制订并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将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事中事后监管作为常态化工作机制。

2、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一是开展2020年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今年来,区发改局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第2号令)、《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第14号令)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的指导意见》(粤发改投资函[2015]376号)规定,为深化全区企业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激活投资主体活力,同时规范企业投资行为,按照《加强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要求,采用双随机方式开展2020年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区发改局先后编制了企业投资备案项目2020年上、下半年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截止12月14日,区发改局通过双随机方式抽取、组织68人次对计划的40个项目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暂未发现企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今年来,区发改局积极组织开展对全区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先后对辖区内43家加油站开展行政检查,重点对抽查企业的经营资质、管理制度、安全运营、散装汽油销售等五项内容进行详细检查。要求各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克服麻痹思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限期整改,加强管理。三是开展粮食收购监管工作。今年来,区发改局积极组织实施粮食流通“亮剑2021”专项执法行动。目前辖区具备粮食收购备案的粮食经营者共4家,今年以来仅有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宏松粮食加工厂一家企业有开展粮食收购。为做好粮食收购监管工作,我局分别在夏粮、秋粮收购期间,对该企业开展2021年粮食收购情况实地检查。经查,在秋粮收购期间,发现该企业没有检验有关记录、灭火器数量仍不够、成品粮区域与加工区域没分隔开。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也立即要求企业做好整改工作。

3、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积极开展“双公示”有关工作。为进一步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市“双公示”专项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全区“双公示”全面梳理编制本部门“双公示”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工作责任制,健全信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及时、全面、完整地将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上传至“信用潮州”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全覆盖、无遗漏”,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二是加强信用潮安网站信用信息归集。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上网公开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按相关要求及时在信用潮州网公开相关信息,推动政务信用信息公开。截至2021年12月19日底,在潮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的行政许可数据117172条,行政处罚数据13371条,合计130543条。三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重点行业、重要领域红黑名单管理办法,及时将诚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共享到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依法依规进行公示。截至11月30日,共核实企业黑名单信息205条,并依时反馈市信用办。开展全区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为推动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我局转发《关于转发<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安发改信函〔2021〕9号)至区各有关单位,并根据文件要求做好我区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截至2021年11月30日,已受理26个单位信用查询申请,共完成95名公务员录用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区发改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特别重视制度规范建设。今年来,认真落实三统一制度的相关配套文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并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此外,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要求,及时对全局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目前,区发改局保留的规范性文件有五项,分别为《关于印发<潮安区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府〔2008〕14号)、《关于印发<潮安区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动态管理规定>的通知》(安发改粮〔2014〕169号)、《潮州市潮安区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民工匠承接农村小型工程项目实施意见》(安发改农〔2018〕90号)、《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区级储备大米动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发改粮〔2020〕49号)和《关于印发<潮安区关于鼓励通用厂房建设促进工业地产发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府规〔2020〕3号)。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区发改局坚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印发了《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内容清单(试行)》、《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务会会议事工作规则(试行)》等,进一步明确议事决策程序和范围,切实做到依法依规决策。坚持原则,立足大局,实行重点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尤其是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我局都事先做好调查研究,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向社会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此外,全面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聘请了程锡兴律师和陈雅律师为我局业务活动中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协助审查、修改或起草合同、以及规范性法律文书等,协助区发改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办理重要的法律事务,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法律文书、重大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今年来,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理,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区发改局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并要求各业务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及时主动对作出的各类行政执法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工作。截止12月20日,共公示各类行政执法相关信息70条。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区发改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流程与执法文书范本(2021年版)》、《潮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文明用语的工作指引》等有关要求,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执法文字格式规范、客观全面,并通过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装订归档各项制度,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梳理、装订归档等工作。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区发改局坚持从制度上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约束,从机制上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经自查,今年来没有发生因违法执法或执法不当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每年年初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新一年依法治理有关工作,并把其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

(二)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区发改局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局行政执法人员申领行政执法证的法律培训工作,增强申领行政执法证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确定的各行政执法类别从事执法活动。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

区发改局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股室抓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践行“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加大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透明。

1、进一步推进收费管理工作的公开。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优化我区发展环境,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区发改局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类降费政策文件,不断完善收费清单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并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布。

2、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区发改局现有行政审批事项11项,全部按规定对外公布。同时,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原则,运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对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信息进行公开公示。此外,编制区发改局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明确职责和公开的程序、方式和时限等,对有关信息不断进行梳理、完善,及时更新、维护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向档案馆报送公开信息以便公众查阅。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

区发改局按时向区政府报告本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接受本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和民主党派、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或提案。

(二)强化对不当用权的问责力度。

区发改局深入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行政过程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按照权责一致、错责相当的原则,进一步强化精准、规范、有效问责,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1年,区发改局无涉及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信访事件。

九、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区发改局围绕发改系统的职能特点,认真参加和组织各项学法活动,采用深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开展方式,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切实领会精神实质。利用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时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推进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有关会议精神。同时,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充分利用宣传栏,观看典型案例分析等认真做好贯彻落实普法的宣传工作,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习,通过广东省网络干部学习平台、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参与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增强干部的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区发改局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不断强化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作用,积极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履职尽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用法治打破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打通经济循环堵点,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做好潮安区营商环境迎评工作。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以迎接省营商环境评价,我局参照市营商环境迎评工作行动方案,拟订了《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营商环境迎评工作行动方案》,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印发执行。同时,我局发函《关于报送潮州市潮安区2021年营商环境迎评工作行动进展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紧密配合市级部门提供调查准备案例和佐证材料,并对自身存在不足查漏补缺,着力完善各考评措施环节,按周报送工作进展。

2、全面落实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聘请了第三方公司广州评科市场研究有限公司开展“潮安区营商环境评价与提升课题研究服务”工作,形成了《潮安区营商环境评价与提升报告》。印发了《潮安区营商环境评价与提升报告》(安营商〔2021〕1号),并要求区各单位对报告列出的147条建议措施,按照时间节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整改优化。同时,为进一步服务好市场主体,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精准度,推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9月6日,潮安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成立潮安区营商环境观察员队伍的通知》(安营商〔2021〕2号),各观察员可以随时反馈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建议。

十一、存在问题

2021年,区发改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

(一)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行政事务的意识和自觉性还不够高;
  (二)法制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局内具有法律专业的工作人员比例低,法制力量较为薄弱;
  (三)政府信用信息公开力度有待提高,企业诚信建设宣传活动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信用平台与其他政务平台尚未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信息归集还需各部门手动输入,造成多平台多次输入,增加工作量,降低办事效率。

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2021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总结,查漏补缺,巩固经验,改进不足,为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打造法治发改继续努力。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法治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

(二)加强行政队伍建设。抓好对局全体行政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定期开展学习培训,营造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知识的良好学习氛围,促进行政人员必学、爱学、勤学法律法规,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树立行政工作队伍优良形象,推进依法行政向纵深发展。



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1日 



抄报:区委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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