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捐赠兴办公益项目的税收优惠
2018-08-17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外事侨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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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地方税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华侨捐赠项目,可分别享受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减免优惠(详见附件粤地税函[1997]101号)。
受理部门:潮安县外事侨务局宣传联络股
期限:交齐材料十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813633
根据现行地方税收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华侨捐赠项目,可分别享受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的减免优惠(详见附件粤地税函[1997]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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