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直接适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的公告

2022-11-22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为进一步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能力,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有关要求,我局行政执法减免责事项,直接适用《广东省财政厅行政处罚减免责事项清单》(粤财规[2022]7号),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