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住建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以以法治区创建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潮州市潮安区依法治区第五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核心思想,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狠抓队伍建设,注重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抓好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执法各项工作,有效地推进依法治建的进程。
一、认真学法普法依法行政
认真开展《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建设系统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的知晓率,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省法制办、省住建厅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换发行政执法证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法律法规培训;同时结合“七五”普法教育,组织全区建设系统国家工作人员通过网上学法用法进行普法学习,进一步加深干部职工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法律意识和学习自觉性,使学法用法守法,严格依法行政日常化。
为更好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我局建立相对固定的普法宣传队伍,注重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开展面对面普法宣传,将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管理对象,服务对象,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让当事人、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知晓违法行为后果、清楚维权救济途径、履行法定义务,让执法过程成为群众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同时在窗口、电子屏幕、宣传栏等广泛宣传宪法和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行业宣传日、宣传周等主题活动,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
今年来,我局各线条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住建队伍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学习民法典与依法办事紧密结合、不断提高履职水平。
1.我局2020年9月3日召开了《潮安区住建系统民法典宣讲报告会》,会议邀请了广东省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广东森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施奕盛同志作民法典简要解读。局机关全体同志及局属各企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2.按要求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完成潮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我执法 我守法”<民法典>专场学习测试和全省国家工作人员民法典专题学考暨2020年度学法考试,通过率100%。
(二)为更好推进垃圾分类的实施,我局通过多部门联动,统筹资源,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车站、公园等公共宣传载体,持续开展宣传舆论,大力普及垃圾分类的科学知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至目前共印制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播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共计约1020条次。
(三)为切实做好《潮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进一步加强我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保障我区城镇燃气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局于2020年9月10号上午在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潮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宣传贯彻会议。
会议由局长亲自主持,并邀请市住建局领导参会指导,我区各镇(场)分管领导、全区燃气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现场发出《潮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材料共884份。
(四)我局根据自身职能,以“政策法规进小区,服务居民零距离”为主题,在物业领域持续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针对《民法典》中涉及的物业领域“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相邻关系”、“物业服务合同”等方面法定内容,一方面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学习、提升服务;另一方面在物业住宅小区业主微信群向广大业主宣传,提高业主维权意识同时,明晰广大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大浪潮下,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并根据《广东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广东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广东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落实具体工作。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2.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2人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规定,并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和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同时做好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
3.根据相关要求,将执法结果信息在公示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进行记录,使执法过程有记录和可回溯管理;
2.参照省司法厅《广东省行政执法法律文书规范(试行)》中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结合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使行政执法活动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处罚、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核制度;
2.截至2020年11月,共出具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13份、法制意见2份。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建设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系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在追究制中,明确规定:对执法过错,凡情况属实的,将责成有关责任人限期改正,并由责任人所在单位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依法进行赔偿;情节较重的,将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调离执法岗位,吊销执法资格或辞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强调,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省正冉律师事务所为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协助日常合同审议和法律问题咨询,防范法律风险;在推进省市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中,将行政机关的重大决策纳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运行,有力加快建设系统法治建设的进程。
四、深入推进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打造区镇联动执法
今年来重点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执法模式、完善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和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 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市、区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区实际,梳理了64项城乡管理执法权限上报市司法部门,让执法权力下沉基层。
五、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着力推进潮安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效率和质量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六、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人员紧缺,经费紧张,行政执法工作量大,管理力度还不到位。
(二)社会上对建设法规的了解和运用普及率不是很高,未能真正形成自觉依法建设的风气。
(三)由于城市管理工作的复杂性加上农村基层社会问题增多,突发事件、对抗执法事件时有发生,但在解决处理上还欠缺有效的方法。
(四)尽管对建设市场各方行为的管理力度不断加大,但“五无”工程、燃气企业违章经营等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建设单位规避招投标的现象仍然存在,查处难度较大。在查处“五无”工程时,有的施工单位业主态度粗暴,抵制我局的执法行动。
七、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水平,把依法行政贯穿到依法治区活动全过程。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住建队伍的依法行政能力和社会公众依法建设的法治意识。
(三)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加强机关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建设领域各类违规违法行为,确保住建事业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
(五)树立大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改变管理型为服务型,在服务中加强管理,确保住建工作落到实处,惠及民生。
潮州市潮安区住建局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