庵埠镇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对照《潮州市潮安区2020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加快推进法治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三大攻坚战、打造沿海经济带上的特色精品城市等提供法治服务保障,为建设幸福美丽庵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是镇党委学习中心组认真带头学习,并通过镇党校和各村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平台召开多次专题学习会,向全镇机关干部、农村干部、党员宣讲。二是在“七五”普法的收官之年,按照上级普法规划的要求和今年普法工作要点的安排,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并逐步逐项落实普法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镇工作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以提升广大机关干部、青少年和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利用户外宣传活动、村居宣传栏、新媒体等各类途径,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等内容,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带动全镇形成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2.切实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镇党委书记、镇长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点环节、重要任务下大力气。
3.全面完善法治建设的总体布局。对5年来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 年)》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问题并提出改进方向,为上级指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提供基础材料。
二、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1.落实好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政策。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依法制定疫情防控相关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核,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动态变化,及时废止和更新相关实施方案或工作指引等文件。
2.加大对疫情防控行为的司法保障力度。一是坚持“外防输入,内防疏漏”思路,加强疫情防控依法联动。充分发挥镇综治中心及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强化部门联动、镇村协作,由派出所、村(居)委员会与酒店(旅馆)、公寓(出租屋)签订责任书1244份,压实相关责任人责任;对辖区内公寓、出租屋、农村零散租房和企业、工厂员工宿舍等外来人员聚集的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排查,对排查到的近15000名外来人员全员扫码登记录入“猫头鹰”外来人口登记系统,全面落实管理;对排查出的容留、聘用“三非”外国人工厂2家,“三非”外国人25人,及时上报处置并配合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落实工厂做好“三非”人员集中隔离管控措施。“五人工作组”对公安系统下发、村(居)排查、工厂及出租屋上报的线索进行落地核查并根据上级要求对重点疫情地区来潮人员、入境人员落实隔离管控、医学观察或健康管理等措施。二是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和防控物资的管理使用。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或其他单位捐赠的物质进行详细登记、保存和使用,及时备案。三是依法做好疫情报告和发布。发现疫情相关情况,如年初3例输入性病例情况及时上报。
3.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行动。今年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期间,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向社区矫正对象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护措施,要求各社区矫正对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本市,更不得前往疫情高风险地区,同时,对到司法所报到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检测体温,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同时,加强疫情期间矛盾纠纷化解。由综治办牵头,以派出所、司法所为基础,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联动协作,深入排查社会矛盾纠纷与不安定因素。今年来,镇村两级共化解社会矛盾纠纷837件。
三、服务重点工作,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1.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为摸清全镇村级集体经济底数,逐步规范村级“三资”管理,我镇成立以镇委书记为组长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我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入自查自纠阶段,各村居开展自查。截至12月11日,各村居自查涉及集体经济合同2147份;自查清理被侵占土地442宗近678.14亩土地被占用;清理被拖欠租金或承包款4759.81万元,其中已归还2743.42万元。
2.依法有效打击违法犯罪。坚持对违法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开展各种区域性、专项性的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各种危害社会治安稳定违法犯罪活动。截止11月,庵埠、庵北派出所共侦破涉盗窃刑事案件38宗,刑事拘留22人,查处涉盗窃行政案件16宗,行政拘留15人。
四、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推广“粤省事”“粤商通”等网上办事模式,强化电子政务领域的应用。特别是2020年初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通过验证粤康码加强对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管理。
2.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我镇按照上级有关要求部署,全面推进机构改革落实。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优化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完善保障体系。新成立应急部门,突发事务应急处置更加专业化;承接区下放的行政处罚权,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基层治理更有力,推动严格规范文明的执法,有效保障了基层治理新体系的构建。
3.优化行政决策。研究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重大决策事项、重大人事任免事项、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决策、执行程序。聘请镇法律顾问对我镇重点工作进行法律指导。
4.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把关,及时做好镇委镇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向区备案率达100%。2020年,按照上级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经清理,尚未发现需要整改的规范性文件。
五、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提高社区矫正教育矫治质量。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截至11月,我所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共353人,解矫320人,目前在册33人(其中缓刑3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无脱管漏管现象。一是坚持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做到“三个一”,即“一人一档”、“一人一矫正小组”、“一人一矫正措施”,实现矫正对象100%信息化管理。二是秉持“管教并济”的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有关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实行监管,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相关制度规定,除利用电子监控平台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管之外,在重要时段、敏感时期发挥司法所、村(社区)管理网络的作用,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管控,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风险隐患,维护辖区和谐稳定。
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加强基层法治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截止11月份,我镇共有35个村(社区)开展完成“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积极利用乡村已有公共党建文化设施,推进法治广场、长廊等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指导有条件的乡村开展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活动,力争每个先行村建一个法治文化场所。目前,建成的有薛陇一村法治文化长廊、龙坑村法治文化公园共2个法治文化阵地,另外潘陇村、郭陇三村法治文化长廊、霞露村法治文化公园正在建设中,确保年底前完工。统筹运用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农村法治书屋等,为群众搭建有效学法平台,充分利用“6.26”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坚持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同时依照上级要求积极推进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的深入运用。二是联合多个部门,通过法治讲座、图片展、现场咨询、网络媒体、张贴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继续加大力度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三是把民法典宣传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大力宣传民法典、自觉遵守民法典、严格执行民法典,积极推进和保障民法典实施,共开展3场次民法典普法宣传。今年9月,我镇邀请民法典普法团成员为镇政府全体机关同志、村两委干部开展民法典宣传讲座,认真学习民法典,坚持集中学习带动个人学习、领导干部学习带动一般干部学习,在学习的过程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握《民法典》蕴含的法治精神和核心要义,主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将民法典的各项规定贯穿依法行政全过程。今年来,我镇共开展普法宣传31场次,涉及民法典、疫情防控普法宣传、扫黑除恶、禁毒宣传、三资清理、两违宣传等。
3.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我镇人民调解工作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调解方针,始终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今年度镇村两级共调解案件35宗,调解成功率100%,调解涉及工伤纠纷、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等。一是加强镇村二级人民调解员的选配和管理,完善镇村二级人民调解机构,同时结合一村(社区)一顾问工作,各村居将村居律师顾问聘任为各村居调委会副主任,我镇现有调解机构38个;二是落实《潮州市人民调解“以案定补”管理办法》,对各调委会符合“以案定补”的案件进行补助,今年上半年共申报“以案定补”案件2宗;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大力发展人民调解员队伍,目前我镇有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采取定点与流动、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形式,帮助村(社区)调委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助力法治进乡村、法治进社区活动,提高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和依法治理能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切实强化群众法治思维,提升基层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4.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将<民法典>列为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内容的通知》,组织相关机关同志加强对《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乡镇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严格执法资格管理,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实现持证上岗、亮证上岗,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增强法治思维能力,主动适应《民法典》新规定和新要求带来的新挑战,不断提高严格规范工作文明执法水平。
5.推进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切实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协调督促律师进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人民调解和法治宣传工作;收集和保管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台账,并及时登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对律师日志台账进行确认;协助区司法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考核。今年度共有9名律师为我镇37个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镇政府聘请有1名法律顾问。
截止11月,全镇挂钩法律顾问律师登记总台账514条,提供法律咨询396人次,法律援助1次,法治宣传118次,法律服务涵盖《民法典》、“两违”宣传、扫黑除恶、禁毒宣传、宪法宣传、婚姻家庭、赡养抚养、劳动纠纷、工伤合同等。
七、存在问题
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镇虽然取得了一点点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乡镇承接及行使行政执法权存在一定的问题。机构改革后,乡镇一级成立综合执法队,承接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农业技术推广使用”等除限制人身自由外的行政处罚权、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措施权。但目前只有自然资源所、动监所和农技站等并入镇一级,其他如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监所、环保局等并没有相应调整,镇级执法综合性不能完全体现,且如果没有建立相应协调机制,还可能出现区直部门和镇政府多头执法的问题。另外,由于庵埠地大面广,执法办职责多,责任重,执法环境比起以往更为复杂严峻,而镇一级之前从未单独开展执法行动,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经验较为缺乏,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基层政务公开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存在一定的距离。目前乡镇一级关于政务公开方面的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公开范围和内容还不够明确,亟需上级指导。
(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基础还较薄弱。办公场地受限制,队伍缺编减员,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对待矛盾纠纷,主动介入性不强。
八、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明执法纪律,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行为规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亟需上级加强执法方面的指导,完善执法审批手续,推进依法依规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执法思维和执法能力。
(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充分认识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的必然性、必要性,顺应时代潮流,积极转变观念,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请求上级加强政务公开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获得感,为数字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保障。
(三)进一步开展好人民调解工作。发挥镇、村两级人民调委会的作用,化解矛盾、排查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维稳及综治中“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村(居)人员的培训力度,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队伍。
(四)结合“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宣传形式,多形式、多场次开展多类型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创造有利条件构筑普法宣传阵地,把依法治镇工作推上一个全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