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01-26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的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

我局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学习、讲授专题党课等方式,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引领作用,从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委会、支部会、党小组会和个人自学等层面进行层层推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宣讲。

二、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

我局党组书记、局长胡伟煌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述法”要求,担任区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的组长,亲自抓好法治建设的谋划和落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对中心工作和重要业务工作,都要求法制机构参与把关,确保各项决策和执法工作的合法合规。

三、落实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情况。

为贯彻落实我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和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局成立普法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制度。制定区市监局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快我区市场监管领域法治社会建设,大力弘扬守法经营、违法必究的法治理念。结合工作实际,部署并细化法治建设具体任务,将工作任务项目化管理,依法行政,不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

我局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构建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体系。2023年以来,全区新登记市场主体20470户,同比增长15.60%;期末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10235户,同比增长14.78%。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2023年共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业务404笔;推进企业迁移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实现“一地办,一次办”,2023年共办理30笔“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企业迁移业务;推进“个转企”,落实扶持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做大做强,2023年共扶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187户。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应当依法公开的执法信息及时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共公示行政处罚案件786宗。

2.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执法事项全环节记录。要求各执法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活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时应使用执法记录仪,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持续深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聘请兼职法律顾问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100%。落实行政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实行“查审分开、审处分开”的办案制度,2023年我局政策法规股共审核案件900多宗。对重大复杂案件,提交案件审理委员会进行集体讨论,从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权使用、行政与司法衔接等方面进行审理,确保行政处罚合法。2023年,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案件242宗。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增强群众法治观念。

1.多渠道开展普法宣传,提高普法效果。一是利用短信、微信、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今年通过电视台播放播放保健品宣传短片、燃气安全提示函、节假日食品安全警示、台风天电梯安全警示等7个主题材料,以及现场报道共计18场次。二是开展“普法下乡”宣传活动。各基层在各镇区通过进入企业、超市、商店、药店、幼儿园等面对面宣传相关法律规范,派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海报,进一步扩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宣传覆盖面,提高广大经营者守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自觉性。三是开展网络直播宣传活动。我局聚焦网络餐饮、网红店、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景区周边食品安全。并针对每期不同主题,邀请区政协、区教育局等代表,携手当地融媒采用现场视频+图文形式进行全程直播检查。活动引起社会公众广泛关注,提高了食品安全共治共管执行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立足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依托“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日、食品安全宣传周、“5•20世界计量日”、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特定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抓好《行政处罚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民法典》、《计量法》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督促经营者和生产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通过组织开展企业培训和企业约谈会、宣贯会等手段宣传法律法规,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包保工作主体责任培训会、食品安全约谈会 、潮州市知识产权金融专题培训活动、《潮州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宣讲培训会、农贸市场及市场周边创卫工作业务培训、食品用不锈钢制品标签标识专题培训班、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产品质量安全集中约谈培训会 、液体加热器生产企业约谈会、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宣贯动员会、药械化不良反应培训会、液化石油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电梯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网店经营者集中约谈会等,通过向企业解读相关法规及标准,帮助企业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进行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保障辖区内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通过扫黑除恶宣传进校园、进乡村、进企业,持续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和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不断扩大扫黑除恶宣传覆盖面,为市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我局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商标保护、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管、整治无证无照等多个专项整治为抓手,以案件查办为重点,大力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2023年,全局接收各类线索26000多宗,全年立案累计954宗,办结行政处罚案件累计882宗(其中:食品类336宗,产品质量类115宗,广告类116宗,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类66宗,知识产权类45宗,两品一械案件84宗,其他类型案件120宗),移送公安涉刑案件3宗。罚没款入库缴款额累计1030.74万元。

五、创新学习教育方式,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抓好党组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和区司法局年度学法计划落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和廉洁奉公自觉性,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日常监管行为。坚持以“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为主线,持续推进学习型组织创建工作。积极开展“传帮带”活动,组织基层人员和新招录的公务员到机关跟班学习;采取沉浸式培训模式,在一线执法现场实习,使业务知识学习与实操尽快融合;积极参加2023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市局举办的“周五讲堂”学习培训活动,提升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干部队伍政治素养、能力水平和专业技能,更好地履行新时代市场监管职能。

我局坚持以绩效考核促进队伍学习,不仅对学法用法工作进行考核评比,也将各业务工作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以单项考核为主,各基层单位大评比,极大地促进了各单位各部门干部的学习热情,业务学习的氛围十分浓厚。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综上,我局在推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普法宣传任重道远,要深入人心还有一定难度。

(二)执法任务重,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仍未得到彻底缓解。有的执法单位人年均办案量达百宗以上,队伍建设和人员编制配备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专业法制人员和业务监管人员缺乏,人员数量与繁重的专业执法任务不相适应。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于存在的不足与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加以解决。在中央、省、市、区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加大普法宣传。

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确定年度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真正形成上下联动、协调行动的整体合力。

(二)加大执法力度。

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查处商标侵权、虚假违法广告、产品质量不合格、无证无照等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优化营商环境。

(三)加强执法力量。

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行政执法依据和流程,努力提升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完善监管体制。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把依法行政纳入绩效评估内容。大力推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开展。

(五)提高监管效率。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持续深化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推广应用,加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等监管措施,提升行政执法监管效能和社会效果。




                                                                   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