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1-3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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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结合我区农业农村的实际,坚持依法行政,大力加强农业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切实履行依法行政的职责,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我区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社会持续稳定。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把开展主题教育与推动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统筹部署。组织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专题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系统动员,迅速成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谋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健全机制。制定《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细化问题清单,确保主题教育高质量。三是坚持集体集中学。深化坚持“三会一课”、“第一议题”等制度,全面安排部署主题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同志会、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会议等专题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党组书记带头为党员干部讲授专题党课。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工作。我局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制定《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全体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等方式,发挥局党组书记、局长、班子成员带头作用,带动全系统同志共同学习,坚持以集中学和自主学、线上学和线下学、考试学与日常学、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等方式,全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考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学透、走实走心、见行见效,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工作的有效开展。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结合“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科技下乡等活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同时充分利用市农业农村局现有微信公众号“潮州乡村振兴”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宣传活动。

三、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农业农村工作。我局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任务亲自部署推进,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建立《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潮州市潮安区2023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等文件,推动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着力开展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乡村治理示范镇村创建活动,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司法局、民政局等部门,要求各镇(场)按照示范镇村的创建标准,因地制宜推进创建工作。同时结合我市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候选村实地考查工作,联合区司法局等部门进镇入村发动各地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百镇千村”培育创建活动,并指导做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监测、申报工作。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原则”,截至2023年度,我局已完成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26个(其中:示范镇2个,示范村24个),2022年度向省市推荐申报省级乡村治理示范村11个,力争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的乡村治理典型。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将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纳入我局“八五”普法规划,作为建设法治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围绕2022年、2025年的培育目标要求,细化培育计划,明确推进措施。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潮州乡村振兴”转载农民学法用法系列课程,组织各镇(场)开展农民专题培训,扎实推进我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目前,我区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784户(含枫溪镇)。三是加强局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和《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计划》,举办法律讲座,组织农业农村系统机关行政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发放行政执法文书样式至各具备执法职能的股室,组织参与司法局案卷评查活动,进一步巩固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组织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年度网上学法考试,今年我局参考率100%。

(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服务效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梳理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自查及修改完善工作,截至12月31日,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83件。目前,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办率达 100%,实现 100%“零跑动”。同时,对审批人员组织架构、业务办理环节和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全面补充,完善审批事项的信息环节;修订优化我局办理指南的实施清单,梳理我局“无纸质证明”清单,对没有法规法规规定的证明选择“直接取消”。二是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立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1项、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规范制定《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在网上公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依法治理能力。一是配合做好立法工作。我局配合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立法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2023年我局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清理。三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按照“谁制定、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由政策措施的起草或制定股室负责,严格按照审查标准进行自我审查,并形成明确的书面审查结论。四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我局通过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法律事务或者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提升处理问题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今年来,我局由法律顾问提供的法律意见书共4份。

(四)落实行政决策制度,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今年来,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局长会议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对人事、资金项目、大宗物件采购等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党组会议集体研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水平。一是严格按照程序依法行政配合市局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抽样检测,抽查了2家门店共5个样品,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暂未发现未达标品种。全面推进农产品监测工作,突出11个重点治理品种和地方大宗特色农产品开展监测,今年来,区级定量监测样品758个,合格率100%。强化茶叶专项监管,实施中低山茶叶、茶叶专业镇和茶叶专业村全覆盖监测,今年来,全区共抽检茶叶样品662个(其中定量检测202个、快检460个)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今年来,我局共出动监管执法人员735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68家次,印发相关宣传资料300多份,截至目前,局内今年共办结了4宗行政处罚案件,1宗尚未办结。我局依法依规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罚款当事人共25.71798万元,下一步将加强涉农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持续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不定期联合市、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4人次,检查58家农药、种子、饲料、兽药等经营单位,查处凤凰镇三宗过期农药规定案件,均已由所在镇办结。今年来,全区没有发生重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组织开展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督查,公布农业执法典型案例,进一步提升依法办案水平。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等多项规定。完善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局内所办理案件均在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今年来,我局积极与区司法局协调沟通,参加行政执法“两平台”培训,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规范有序应用。目前我局开展日常行政执法检查都要求通过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进行。是健全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今年来,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做到应培尽培,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的自查活动,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申报、回收和注销实行层级管理,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系统账户的变更,按时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换发工作。目前我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共36人,各行政执法人员能够依法依规规范开展执法活动。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普法领导小组,制定《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系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方案》,印发《2023年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成立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普法宣传队伍,结合志愿服务、科技下乡、“宪法进农村”等活动开展进社区、进村庄入户宣传的普法教育。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潮安发布、潮安区融媒体中心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宣传。印发《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建立典型案例报送制度的通知》,建立我局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推动“以案释法”制度的规范化、常态化。为充分保障普法宣传资料印制和普法活动的开展,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年度工作经费预算,确保各项普法活动有序举行。五是推进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我局推行《广东省农业农村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并及时在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建立我市农业农村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强化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一是强化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治。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严把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并加强省际动物运输指定道口查验工作。检查共出动77人次,检查养殖场27场次;出动38人次,检查动物诊疗机构13家次;出动11人次,检查饲料生产企业4家次;出动26人次,检查兽药经营店10家次;出动72人次,检查定点屠宰场24场次。开展集中防疫工作。及时购置一批强制免疫疫苗,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尽免”。截至12月底,全区强制免疫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共采集样品1510份次,全区未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开展红火蚁防控工作,全区红火蚁扩散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全区红火蚁发生面积较2022年秋季防控前有所下降,4级及5级发生面积为0。二是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个必须”要求,制订《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潮州市潮安区农业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重点在渔业船舶、农机、农药、饲料、兽药、沼气六个领域加强安全监管,认真做好风险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全力打造层层落实、环环相扣的责任闭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形势稳定,实现零事故。

(七)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区16个镇(场)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配备调解人员143个,成立村级调解小组392个,配备调解员522人,建立起县区仲裁、乡村调解、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仲裁调解体系。继续做好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至目前,全区共清理涉集体经济合同22567份,纠正问题合同1359份。清理被侵占土地9888宗,追回被侵占土地8530亩。清理收回被拖欠资金1.45亿元。保障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今年来,没有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引起的仲裁案件。

四、存在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虽然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指导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上还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依法治农和依法护农,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主要将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专题学习研讨,组织领导干部到联系的局属单位领学带学,通过专题学习会、研讨会、“三会一课”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深悟透、融会贯通。

(二)进一步加强农业普法宣传建设。一是继续按照区普法办的要求,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培训,组织学法考试。同时,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宣传教育,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水平。二是继续通过网络、报刊、简报、小册子等形式做好新颁布、新修订的农业农村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做到宣传对象明确、形式多样、内容针对性强,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实际效果。三是继续利用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把农业农村法律法规送到村入到户,切实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四是进一步建立畅通无阻的信息沟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互通,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交流经验,共享信息提供便捷的平台。

(三)加大力度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一是继续完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确保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的规范有序应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加强案卷评查,推进交叉互评互学活动,提高行政执法案卷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农业监督执法。一是要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瞄准春耕备耕春管和夏种夏管等等重要农时,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等重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围绕屠宰行业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对屠宰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屠宰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推动依法履职,促进农业行政执法公正、公平和公开,提升农业农村部门的执法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和规范行政程序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调查研究、专家咨询论证、法律咨询、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机制,切实把各项决策纳入依法行政的轨道,避免行政决策的随意性。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程序。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按照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修改、公告和实施、清理等程序规定,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力度,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证件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资格认证考试持证上岗制度,要严把执法人员进入关,严禁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接访制度,认真处理群众上访,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


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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