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在潮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潮安区贯彻落实〈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深化“一大引领、三大战役、六大提升”工作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为抓手,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宗教界人士的法治意识,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深化法治理念培育,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集中研讨并部署法治建设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带头深入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带头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强化法治理念和底线意识。局主要领导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全区宗教工作政策法规专题学习会、机关同志会等会议上带头学习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广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引导全区民族宗教干部深入理解并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与实质内涵,透彻领悟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及战略规划。
(二)拓宽法治宣传渠道,确保普法工作长效化。一是制定2024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细化学习清单,明确学习任务,将“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作为法治宣传的重要举措,制订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工作有序高效推进,全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二是组织宗教界人士深入开展集中学习宗教政策法规7场次,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宗教事务条例》等宗教政策法规,共发放学习资料700余份,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三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有序推进宗教场所“四进”工作,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完善民主管理、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提升规范化水平。四是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组建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讲活动,召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会3场次,区、镇、村各级民族工作干部全覆盖开展专题宣讲,进一步打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在潮安贯彻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以“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祝祖国好”为主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系列活动,走进潮安区凤凰中学及5个畲族村和54家清真餐饮店,宣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民族政策等,发放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资料近200份,进一步凝聚民族团结进步正能量。
(三)健全依法治理体系,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一是积极组织局执法人员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潮州市民族宗教政策业务培训班、2024年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等,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二是组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人员参加全区统一战线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宗教政策法规教育,切实提升宗教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按照《广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及时整理归档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案件,做好事前事后公示和“双公示”数据报送,做到“应归尽归,应示尽示”。今年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宗教依法行政工作赋能,依托行政执法等平台,共办理行政检查8项。
二、 存在不足
一是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力量仍较为薄弱,执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部分农村信教群众对党的宗教政策法规接受程度较低,普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我区宗教界人士普遍存在人员年龄大、文化水平和宗教学识较低的问题,法治意识较为薄弱,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下一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详细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和任务目标,明确落实责任,明确工作推进步骤流程,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和目标。同时,紧密结合本部门的职责范畴与实际工作情况,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进一步的梳理与完善,不断推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持续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培训。一是组织宗教界人士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线上线下相结合深入开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等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推进宗教活动场所“四进”工作,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提升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意识,在宗教界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深入基层多形式有效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扎实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各民族群众不断增强“五个认同”。
(三)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一是深入指导各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教职人员等在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不断提升宗教界依法治教管理水平。二是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培训,努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执法人员执法规范化水平。三是不断强化日常巡查力度,对宗教领域不稳定因素开展全面详细排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打击非法宗教活动,依法整治宗教乱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