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我局在潮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和区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潮安区贯彻落实<潮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和《潮州市潮安区2024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法治自然建设,以有力法治保障奋力推动潮安高质量发展,为美丽潮安贡献自然资源力量法治保障。现将潮安区自然资源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走深走实
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真正将全会精神落实到自然资源工作中。认真制定《2024年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局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4场次,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头雁作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定法治信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今年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抓好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制定《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五个党支部以“三会一课”的形式对标对表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今年组织党员干部学习30余场次,确保党员参与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围绕省委“1310”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结合自然资源职责和工作重点,坚持自然资源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法治引领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等同部署、同推进,切实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今年,我局把“房地一体”确权登记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来抓,深入学习借鉴惠州市龙门县经验做法,利用不到50天的时间加速冲刺攻坚,完成“房地一体”登记95511宗,发证量超额2603宗,符合登记条件的发证率达100%,实现“应登尽登,“房地一体”登记发证工作实现质量、数量、时间“三个超预期”。深入开展绿化广东大行动,以森林质量精细提升为出发点、落脚着,提质量、优布局,大力推进林分优化,林相改善,推动生态文化建设。今年来,完成绿化造林任务14380亩,林相提升面积10460亩,推深做实林长制,推动林长制向“全面见效”转变。结合“百千万工程”重点项目,正式启动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用地权信息完善,至9月份挂牌出让工业用地6宗,协议出让2宗,完成土地整备1105亩,大力推进凤塘片区,西山溪片区,梅林潮安区村改工作。助力“百千万工程”加力提速。
(三)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主动承担起潮安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充分发挥带头学法、坚决守法的表率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自然资源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抓部署。
(四)聚焦职责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效提高决策水平
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科学依法决策、行政权力监督等重点,助推政府法治工作新发展,提高决策水平。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会议议事决策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提交局党组会议按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同时,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广东正冉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参与自然资源法治工作的方方面面。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的咨询、建议作用,发挥行政决策的法律审查把关,为依法决策提供坚实基础,有效防范法律风险,降低决策风险和成本,提高了决策质量。2024年共接收行政复议案件1宗。落实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拓宽工作领域,我局行政诉讼案件6宗,民事诉讼2宗。三是强化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我局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预防失职渎职行为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通过制度规范、纪律教育、作风整顿等方面的措施,确保队伍清正廉洁、团结稳定。
(五)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提高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作用,提升服务效能
一是我局不断优化和归集行政审批职能,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助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切实加强对行政审批职权的制约和监督,简化审批流程,缩减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服务能力。今年来办理不动产登记办结13532宗,行政许可办结144宗。二是强化改革创新。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成功入市,实现潮州集体土地入市“零的突破”。潮安区8个镇、31个村、面积12.69亩的5个批次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完成审批,有效解决了97户农民住房难题,全区宅基地和农村建房审批建设规范管理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六)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提升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提高综合管理能力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一是规范执法行为。我局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潮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推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做到科学规范、及时归档。执法人员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亮证执法”执法,公示执法身份,告知执法内容。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充分利用“二平台”建设,做到行政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等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全面提升自然资源领域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今年来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案件38宗,其中涉刑案件18宗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三书一函3份,已按时完成整改。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积极参与执法学习、培训、学法考试等,目前全局具有执法资格48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学法考试系统的自学和考试,进一步激发全我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树牢底线思维,依法防范处置各类重大风险挑战,有效化解矛盾危机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突出抓好重复信访治理和积案化解,对于群众举报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及时查处。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畅通通讯渠道,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密切关注广大群众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掌握动态,杜绝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的办理,依法行政。今年来我局办结信访举报件203宗,信息公开22宗。
(八)开展普法宣传,积极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绿美潮安生态建设、“两违”整治、耕地保护、林业生态保护等的重要意义,为普法工作顺利开展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今年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在归湖镇、凤塘镇举办主题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重点加强宣传土地管理、地质灾害、城乡规划、反有组织犯罪、自然资源扫黑除恶等知识,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600余份,发放宣传物品500余份,悬挂横幅30余条,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法制氛围。
二、存在问题
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普法工作有了较好的进展,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学习的深度广度有待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然资源工作实际的广度还需要不断拓宽,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的高度融合需要持续强化。二是普法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全区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执法督察形势依然严峻,低投入浪费土地现象还时有发生,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亟待加强,化解社会矛盾能力还有待提高。三是普法学习教育仍需加强。干部队伍法律知识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普法学习的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学用结合仍较为薄弱,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委依法治区办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普法。严格按照《党政重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增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多措并举开展法治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培训与宣传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创新普法形式,以普法推动依法治理,以依法治理巩固普法成果,切实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努力营造自然资源领域尊法、守法良好氛围。
(二)围绕省委“1310”部署,大力开展工作。大力开展绿美广东大行动,全力做好“百千万工程”用地供应保障工作,做好土地整储任务,精准制定批而未供和土地闲置处置方案,有效化解困难问题。
(三)全面强化法治队伍培育。持续加强行政执法监管,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组织案卷查评工作,提升执法人员办案质量。按照重大行政决策要求,加大国土、规划、林业、矿产方面行政案件执法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优势。严格落实《法律顾问聘用制度》,做好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提升答复、答辩质量,有效降低行政风险,维护好合法权益。
(五)全力化解矛盾纠纷。扩大畅通信息来源,掌握动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制止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力化解自然资源社会矛盾,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案件办理中。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