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道S335樟公线至高铁潮汕站连接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控制的通告

2016-09-26
来源: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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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省道S335樟公线至高铁潮汕站连接

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实行控制的通告

 

安府〔2016〕23号

 

    为完善厦深高铁潮汕站区交通网络,确保省道S335樟公线至高铁潮汕站区连接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用地控制区范围

    省道S335樟公线至高铁潮汕站区连接道路新建工程路线起于省道S335樟公线与省道S233线古巷至凤塘段改建工程交叉处(即外环西路终点),途经凤塘镇和安村、新和村、东和村、大埕村、盛户村、沟头村、南陇村、丘厝村、磷畔村、东龙村,浮洋镇仙庭村、斗文村,终点止于X093炮浮线与进站路交叉处,通过前陇路与厦深高铁潮汕站相连接,路线全长8.8公里。

    项目征地拆迁范围包括项目建设用地、与项目相关的永久性用地等范围内的厂房、房屋、坟墓、附着物和建、构筑物等。工程建设用地根据沿线地形起伏及设计填挖高度、坡率等需要实行控制,道路建设用地按总宽50米控制,其中路基宽度40米,具体征地拆迁范围以测量放线定界标定及征地红线图为准。

    二、控制措施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控制区范围内擅自更改土地性质、转让、出租土地,不得新建、扩建或改建建(构)筑物及搭建地上附着物,不得修改坟墓或其他定着物,不得抢种、抢栽多年生作物,不得开采矿产资源(包括挖取砂、石、土)或改挖、回填坑塘、河渠等改变地貌活动。

   2、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控制区域范围内暂停分配宅基地、暂停办理与道路建设无关的建设用地许可手续。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测量点和界桩标识;不得借故干扰或阻挠地形图测绘、公路勘探、测量、现状调查、征地拆迁工作和施工建设。

   4、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涉及的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有线电视等设施,由所属单位按工程建设需要自行迁移,相关单位应提前进行迁移规划设计,并积极配合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三、沿线各权属人若对项目线路走向、控制区域有不明之处,可径向潮州市潮安区公路局查询。具体联系方式为:

    地址:潮安区安北路中段,联系电话:5811732。

    四、项目涉及的凤塘镇、浮洋镇人民政府、沿线各村委会及有关单位应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交通、公路、国土等部门做好工程建设用地定界及征地拆迁工作。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行为人承担。

    特此通告。

 

    附件:省道S335樟公线至高铁潮汕站区连接道路新建工程平面示意图

 

 

 

                                 201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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