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维光、陈贤、彭洪敏继承公告

2024-03-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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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陈维光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厦里美开发区邮电宿舍楼202房的不动产(陈维光与配偶蔡美惜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1414854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蔡美惜遗下的50%份额由陈贤/彭洪敏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4年03月21日至2024年04月11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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