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锐丹继承公告

2024-04-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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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吴维波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奎元路粤海花园A区1幢201房、202房的不动产(吴维波与配偶佘月音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2418972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吴维波/佘月音遗下的100%份额由吴锐丹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4年04月19日至2024年05月11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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