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职权注销《集体土地使用证》公告
2024-05-0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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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对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厦里美村民委员会证书依职权注销登记的通知》。权利人潮安县浮洋镇厦里美村农民集体名下位于潮安县浮洋镇厦里美村“灰路南片”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因权利人逾期未按《注销登记通知书》(安自然资通[2024]59号)申请办理注销登记,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三条、第八十一条规定,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拟依职权申请注销该《集体土地使用证》【证号:安集用(2012)字第51211133500646号】我中心现对其予以公告,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期限自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29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联系方式:(0768)5815034】提出异议申请,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依程序给予协助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