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锴、邱晶莹继承公告

2024-08-07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以蓝义荣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外马路中段兴发园新区A1幢一梯702号房的不动产(蓝义荣与配偶邱晶莹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5312186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蓝义荣遗下的50%份额由蓝锴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27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4年08月0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