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英江集体土地证遗失通告

2024-12-18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庄英江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江东镇上庄村前巷北糖房内5号的《集体土地证书》一本,证书号码列:安集用(2000)字第51211071400130号,土地面积30平方米;现庄英江向我中心申请证书遗失作废及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如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提出书面反映,如无异议,将予以登记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