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办理转移公告

2025-01-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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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执行人潮州市潮安区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绝交予粤(2021)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6666号—第0006670号,共5份证书原件用于办理转移登记,现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函》【(2024)粤5103执1350号】,协助对以上5份证书予以公告声明作废,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期限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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