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办理转移公告
2025-01-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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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因被执行人潮州市潮安区亿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拒绝交予粤(2021)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权第0006680号证书原件用于办理转移登记,现根据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广东省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函》【(2024)粤5103执1349号】,协助对以上证书予以公告声明作废,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期限自2025年1月6日至2025年1月27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