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小宜继承公告
2025-01-0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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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吴承钦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园A区长德路114号铺的不动产(吴承钦单独所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2011112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吴承钦遗下的100%份额由吴小宜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5年01月08日至2025年01月27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5年0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