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素吟继承公告

2025-01-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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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吴清镇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彩虹东路胶南街交界处西南侧翠景居B3幢二梯201号房的不动产(吴清镇单独所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号2015031241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吴清镇遗下的100%份额由陈素吟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5年01月26日至2025年02月20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5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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