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辉茂集体土地证遗失通告
2025-02-0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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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辉茂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江东镇中庄村橄榄下北一巷3号的《集体土地证书》一本,证书号码列:安集用(2000)字第51211071500882号,土地面积:42平方米;现庄辉茂向我中心申请证书遗失作废及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如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提出书面反映,如无异议,将予以登记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