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淡英继承公告
2025-02-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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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刘群生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凤新西路与长德路交界处西北侧崇德居一幢一梯0901号房的不动产(刘群生单独所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权证潮房字第2012011807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刘群生遗下的100%份额由郭淡英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3月10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5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