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丽丽继承公告

2025-02-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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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杨锦松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冠园住宅区七幢204房的不动产(杨锦松与配偶颜丽丽共同共有,购房证:024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杨锦松遗下的50%份额由颜丽丽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5年02月18日至2025年03月10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5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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