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妙娟继承公告
2025-03-05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以韦树标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奎元北路粤海花园B区一幢701号房的不动产(韦树标与配偶李妙娟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0117026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韦树标遗下的50%份额由李妙娟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5年03月05日至2025年03月25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授权章)
2025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