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锡松集体土地证遗失通告

2025-03-1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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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松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江东镇井美村捷达区2/8的《集体土地证书》一本,证书号码列:安集用(2000)字第51211071700932号,土地面积:81平方米;现继承人刘桂源向我中心申请证书遗失作废及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如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提出书面反映,如无异议,将予以登记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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