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明发票遗失通告
2025-04-2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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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俊明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潮州市彩虹东路粤海花园新区34-35号铺的发票(发票号:NO.30020851),建筑面积:221.92平方米;现因蔡俊明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特此声明本人原持有的发票遗失,如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提出书面反映,如无异议,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