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2025-07-0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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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乔(公民身份号码:44**************27)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竞买得潮州市凤新西路与长德路交界处西北侧崇德居六幢五梯1112号房的房屋,因申请人不能提交原权利人刘钿取得的《不动产权证》【产权证号列:粤(2018)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648号】原件办理转移登记,现根据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粤5102执296号】裁决,协助对《不动产权证》【产权证号列:粤(2018)潮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648号】予以公告声明作废,公告时间15个工作日,期限自2025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22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异议申请,期满无异议我中心将依程序给予协助办理相关转移登记手续并注销原登记证书。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