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丽芳、陈佳青继承公告

2025-10-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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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邱丽芳名义登记的位于潮州市枫溪长德中路城发花园F4幢501号房的不动产(陈培永与配偶邱丽芳共同共有,证书号码列:粤房地证字第C3735724号);根据所有继承人提供的相关继承约定资料,上述不动产产权人中被继承人        遗下的50%份额由陈佳青继承,现予以公告15个工作日(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1月03日),如对其继承行为有异议者,请于公告期限内持有效证件及相关资料向我局提出异议书面申请,期满无异议,我局将给予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告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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