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昭龙、李佩香《商品房销售证》遗失通告
2026-04-03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潘昭龙、李佩香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潮州市彩虹东路和潮枫路交界处红树湾花园四幢二梯2101号的《商品房销售证》,建筑面积:139.03平方米;现因潘昭龙向我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需要,特此声明本人原持有的商品房销售证遗失,如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提出书面反映,通告期满无异议,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3日
打开无障碍
粤公网安备44510202000107 网站标识码 44510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