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2026-09-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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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下列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已届满,且均未按照规定主动申请延续,也未按规定申请诊所备案,经审查,依法予以注销。

    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机构名称

登记号

机构地址

机构类别

有效期开始日期

有效期截止日期

许崇龙个体中医诊所

PDY01103444512117D2122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宏一管区

中医(综合)诊所

2021/8/1

2026/7/31

刘新民个体口腔诊所

PDY01536944512117D2152

潮州市潮安区潮安县古巷镇政府前街141号

口腔诊所

2020/6/12

2025/6/11


潮州市潮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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