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浩集体土地证遗失通告
2026-09-02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蔡俊浩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沙溪镇高楼鲲头村下潮八横2号的《集体土地证书》一本,证书号码列:安集用(1999)字第51211141000644号,土地面积:75.5平方米;现蔡俊浩向我中心申请证书遗失作废及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如有异议者请自本通告登报之日起提出书面反映,如无异议,将予以登记发证。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潮安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日
打开无障碍
粤公网安备44510202000107 网站标识码 44510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