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浮洋镇三个垃圾转运站项目)》的公示

2026-01-1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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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潮州市潮安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浮洋镇三个垃圾转运站项目)》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本方案拟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的方式布局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7728公顷,全部用于垃圾转运站建设。置换调入3个地块,编号为WTR01-WTR03,分别位于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的高义村、西郊村以及东陇村,落实使用后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置换调出位于浮洋镇新安村、潘刘村、高义村交界处的1块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地块编号为WTC01,面积0.7728公顷,落实使用后规划用途全部调整为农用地。

  本次落实地块不属于各类开发区和产业园区,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中《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1种情形,即“区域性交通、能源、水利,以及城市道路和城乡供水、排水、供电、供燃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环卫、消防等设施”。

  二、公示时间: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3日,共5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浮洋镇人民政府官网,浮洋镇政府、高义村、西郊村、东陇村、新安村以及潘刘村公告栏。

  四、公示意见收集途径:

  公示意见或建议必须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通过电子邮箱反馈给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逾期不再受理。

  通讯地址: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768-6811752

  电子邮箱:fyguihuaban@163.com

  五、有效反馈意见时间:公示期间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为便于更好的沟通和完善方案,请您在提出意见或建议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1、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2、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潮州市潮安区浮洋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