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12-24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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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3月9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个别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
 
    决定接受曾旭同志辞去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庄荣杰同志辞去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和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陈裕金同志辞去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决定接受蔡子腾同志辞去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和潮安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
 
    同时报潮州市潮安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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