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
2018-10-29
来源:潮州市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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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办公室
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机构,归区政府办公室管理。
负责全区突发公共事件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应急管理职能;办理区人民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区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指示;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区应急管理的办法、规划和建议;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置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