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5-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补充通告
2025-12-03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关于办理2025-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安应急〔2025〕50号),我区2025-2026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工作已阶段性完成。
按照《各镇(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店(点)布点控制数量》,目前庵埠镇、赤凤镇各剩1个布点名额,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经我局会议研究决定,就剩余2个布点名额启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程序。有意愿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或个人可于12月10日到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申报资料,超过申报时间不予受理。
相关经营条件、申请材料、申报程序等参照《关于办理2025-2026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通告》(安应急〔2025〕50号)执行。
打开无障碍
粤公网安备44510202000107 网站标识码 445103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