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束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Ⅳ级的通知
2023-09-05
来源:潮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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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场)三防指挥所,区三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部门报告,台风“海葵”对我区的影响已减弱并逐渐远离我区,市气象台于9月5日12时15分解除台风预警信号;另受“海葵”残余环流影响,5日夜间到7日我区仍将有暴雨,局部大暴雨的降水,累积降水量50-80毫米,局部130毫米,较大降水将出现在5日夜间到6日上午。降雨持续时间长,容易引发山体滑坡、崩塌和山洪、城乡内涝等次生灾害。根据潮府防〔2023〕35号文的要求和《潮安区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区三防指挥部决定从9月5日18时30分起结束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并将防汛Ⅲ级应急响应降低为Ⅳ级,同步取消防台风、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联合值守。请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各派一名能履行相关职责的有关负责同志或业务股长参与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联合值守。各级各部门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继续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要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动态,强化会商研判,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要紧盯中小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城乡易涝点、山洪灾害易发区、旅游景区、水利工程、在建工程、削坡建房、危旧房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管控,提前落实防御措施,及时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坚决防止人员伤亡。要加强风险研判,有序组织海上渔船、渔排养殖人员恢复生产,做到“不安全、不出海”,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