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潮安县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1-04-25
来源:潮安县档案局(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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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府办〔2011〕16号
关于转发潮安县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月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万峰林场,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潮安县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食品 安全 方案 通知抄送:县委办、宣传部、人大办、政协办、纪委办,上级驻潮安有关单位。
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9日印发
潮安县2011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动员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县政府决定将今年3月份定为食品安全宣传月,现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主线,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及其它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采取普及科学知识教育与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意识,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至3月31日。
三、活动主题
树立诚信意识,保障食品安全。
四、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
2、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提高食品监管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标准知识水平,促进食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食品安全自控能力不断提高。
3、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客观、及时地曝光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大案要案,督促辖区种养殖、生产、经营食品企业加强行业规范,重视企业诚信,自觉建立自律机制。
4、突出抓好食品安全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各类讲座和培训班,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以及食品安全基础知识等内容的培训,使依法经营、规范生产成为企业职工的自觉行为,不断强化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5、宣传我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6、宣传政府在对食品安全负总责,建设和谐社会方面所做的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以及所取得的成果。
7、宣传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办理证照程序。
8、宣传定点屠宰方面的相关知识。
9、宣传优质食品、优秀品牌和优秀企业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典型事例,支持和保护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
五、主要活动安排和分工
1、举行食品安全咨询日活动。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假冒伪劣食品展示、接受现场咨询、受理举报投诉和食品安全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法规、食品安全相关标准知识、食品安全消费常识宣传教育。
时间:2011年3月15日上午9:30
地点:庵埠镇人民广场
牵头单位:县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县经信局、食药监局、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庵埠镇人民政府等单位派员参加。
2、加强媒体宣传。
请新闻媒体在宣传月期间专门开设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及各职能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报道。
时间:宣传月期间
牵头单位:县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县广播电视台、卫生局、质监局、食药监局、经信局、农业局、工商局等。
3、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会。
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堂和集市贸易市场举办者以及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责任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加强食品安全政策法规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消费者提供安全食品。
时间:宣传月期间
牵头单位:县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县质监局、卫生局、经信局、食药监局、农业局、工商局。
4、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知识“三进”宣传活动。
教育部门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增强中小学生防范意识;农业部门组织农业技术人员下基层,把农业知识向广大农户推广;各镇(场)根据自身实际,向辖区内民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时间:宣传月期间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农业局、各镇(场)人民政府。
5、悬挂宣传横幅、条幅,张贴宣传标语。
在县城和各镇区的主要街道、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及学校、建筑工地食堂等公众聚集场所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横幅,张贴宣传标语等。
时间:宣传月期间
责任单位:县食药监局、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各镇(场)人民政府。
6、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三无证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净化食品市场,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健康。
牵头单位:县食安委办
参与单位:县质监局、食药监局、卫生局、农业局、工商局等单位派员参加。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以这次宣传月活动为契机,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整体推进,全面落实,形成政府推进、企业响应、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安全宣传氛围。
2、把握重点,讲求实效。要突出宣传活动主题,根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到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灵活多样。各监管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宣传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全面掌握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要监督、指导食品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行业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使食品生产经营者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依法经营,规范生产。
3、上下联动,宣传到位。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加大对宣传教育的投入,加强对宣传报道的引导,注重宣传效果。
各镇(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的工作情况,并于2011年4月5日前,将活动总结材料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5822521;传真:5810541;邮箱:chenyangrong@126.com)
附:食品安全宣传用语目录
潮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食品安全宣传用语目录
一、综合性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食品安全,预防为主
食品质量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食品安全联万家,健康生活你我他
家事国事天下事,食品安全是大事
关注食品安全,共创和谐社会
关心食品质量,就是关心您的健康与安全
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建食品安全体系,保千家万户健康
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食品安全监管
严把食品安全关,共谱和谐社会曲
二、种植(养殖)环节
瘦肉精,害人精;甲胺膦,要人命
推行规范化、标准化养殖,提高质量水平
以绿色食品为先导,带动无公害食品发展
防止农产品污染,推行无公害食品
提倡科学养殖、安全用药,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要想农产品效益好,标准化生产来开道
保证农产品质量,就是保护生命安全
三、生产加工环节
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依法生产经营,确保食品质量
坚持以质取胜,确保食品安全
保证食品质量,促进全面小康
严厉打击以假充真,以非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的违法行为
严禁滥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伪造食品标签标识
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积极推进牛羊定点屠宰
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
建设食品安全信用体系,打造健康产业诚信品牌
四、流通消费环节
严格实行食品进货索证票制度
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
提供卫生、安全、无公害的放心食品是我们的职责
营造食品安全环境,确保公众身体健康
食品质量在我手中,饮食安全在我心中
拒绝销售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
改善食品消费环境,规范食品销售行为
加强消费环节监管,严把食品“入口关”
规范食品市场秩序,确保公众饮食安全
五、科普知识
人人关心食品安全,家家享受幸福生活
要吃放心菜,认准无公害;饮食讲安全,身体保健康
食品安全需要您的参与
食品安全,人人关心,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健全食品维权网络,加大食品维权力度
选购熟食品应到正规门店
认准QS标志,购买放心食品
关注食品、关爱生命、珍视健康
改变不良饮食习惯,倡导安全健康饮食
病死禽鸟,切莫食用
干干净净吃得放心,健健康康活得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