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规定口罩用棉纱利润率不得超过15%
2003-06-10
来源:潮安县人民政府公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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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口罩、消毒液等与防治非典相关产品原材料价格的监管,日前,广东省
物价局转发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的文件,对生产和经销口罩用的棉纱、卫生纱布,生
产和经销过氧乙酸等消毒液用的化工原料产品,生产销售利润率不得超过15%。
按规定,对生产和经销口罩用的棉纱、卫生纱布,生产和经销过氧乙酸等消毒液
用的化工原料产品,实行销售利润率和经营利率控制,每种产品的生产销售利润率不
超过15%、购批经营利率不超过15%。具体的销售利润率和经营差率可由各地级以上
市在此幅度内根据当地情况确定,并报省物价局备案。加强价格监管的原材料除上述
所列具体品种外,各地级以上市可根据当地市场需要增加相应的品种,但利(差)率
水平不能超过15%,并须报省物价局备案。各地物价部门要组织对生产和经营上述产
品的企业进行调查摸底,有关生产和经营情况汇总后,于5月15日前上报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