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9-2035年)》的政策解读

2023-12-1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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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9-2035年)》的政策解读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潮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9-2035年)》

二、规划决策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将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作为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潮安区地处汕头、潮州、揭阳三市的“金三角”地带,是珠三角经济区和海西经济区的重要连接节点,但目前我区人均本地水资源量低于全省的水平,区域水资源供给很大程度依赖过境客水,同时存在调蓄工程容量有限,枯水期水量不足,灌区配套工程薄弱,部分水体受到污染等问题,成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为贯彻落实新时期国家治水方针,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经济可持续发展,保障潮安区水资源与环境生态良性循环,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局牵头各有关部门编制了《潮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9-2035年)》。

三、制定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

根据上级相关的文件,制定本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7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4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月)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月)

  6.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7月)

  7.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3月)

  8. 《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9. 《广东省水资源综合规划工作大纲》

  10. 《潮州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11. 《潮州市潮安区水利中长期(含“十四五”)规划报告(2020-2035年)》(20215)

四、规划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潮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9-2035年)》以国家、省、市、区相关法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配置,节水优先、高效利用,综合治水、有效保护,依法治水、深化改革的规划原则,结合我区实际情况,从水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经济社会指标及水资源需求预测、节约用水规划、水资源保护与污水处理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与供水预测、水资源合理配置、水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工程方案、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非工程保障措施、规划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进行论述,建立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保障潮安区水资源与环境生态良性循环,实现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为我区今后一段时期水资源宏观配置、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与科学管理提供重要依据。

五、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1. 贯彻生态文明发展理念。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推进大治理,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2. 加强组织落实。推动规划实施,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全区合力下好“一盘棋”。

  3. 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管控。

  4. 制订合理水价体系。在成本补偿、利润合理、反映市场变化及协调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等原则下,采用以资源水价、工程水价和环境水价等为内容的全成本水价体系。


文件原文:关于印发《潮安区水资源综合规划(2019-203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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