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4-04-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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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与意义

2020年,区政府印发《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的出台规范了政府投资行为,规范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提出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目标。2023年以来,区政府将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改革作为提升政府投资领域管理能力、营造优良营商环境和落实廉政要求的重要抓手。

为贯彻落实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改革工作部署,加强和改进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断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建设管理水平,规范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行为,我局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2号)、《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粤府〔2023〕9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考《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潮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结合我区实际,对《潮州市潮安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安府规〔2020〕2号)第三十二条“施工过程中需进行工程变更的,由项目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及第三方相关专家进行论证”中对工程变更未有具体细化实施条款的问题,起草了《潮州市潮安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1.《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712号);

2.《广东省省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粤府〔2023〕93号)。

三、主要框架和内容

《实施细则》共设置五章十六条,包含总则、工程变更的情形与分类、工程变更审批、责任追究和附则。具体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3条。主要是制订目的依据,工程变更原则和适用对象。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情形与分类,共2条。主要是工程变更的情况和工程变更的分类。

第三章:工程变更审批,共3条。主要是工程变更的审批程序、工程变更招标和工程变更投资。

第四章:责任追究,共4条。主要是不包含责任情形、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建设服务单位责任和项目单位责任追究。

第五章:附则,共4条。主要是对象释义、施行范围和时间等。


2024年4月2日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潮州市潮安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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