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2024-06-1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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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行为,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潮州市潮安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枫溪镇实际,制定《潮州市潮安区枫溪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潮州市潮安区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安财规〔2020〕1号)对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行为做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为枫溪镇制定政策文件提供了充实的参考依据。
二、制定思路
《暂行办法》由镇发展改革和统计办公室起草,广泛征求律师事务所、镇各相关部门、区直部门意见,并在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征求社会意见,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善后经镇党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后以枫溪镇人民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明确主体责任,对管理机构及职责作出明确要求,二是规范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和收益管理,对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的原则、范围和程序,以及收益管理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充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三、主要内容
《暂行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
第一章是总则(共6条,第1—6条);
第二章是管理机构及职责(共3条,第7—9条);
第三章是出租出借管理(共14条,第10—23条);
第四章是第四章收益管理(共3条,第24—26条);
第五章是监督检查(共4条,第27—30条);
第六章是附则(共3条,第31—33条)。
文件原文:关于印发《潮安区枫溪镇镇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