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堆砂场管理规定(暂行)》的政策解读

2025-12-29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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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区堆砂场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有效遏制非法堆砂行为,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主要内容

本规定共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则部分(第一条-第三条),规定了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堆砂场管理各成员单位、各镇(场)的责任分工。

(二)设立条件(第四条),对堆砂场的设立条件进行明确的规定。

(三)备案管理(第五条-第七条),明确堆砂场的管理形式,堆砂场运营单位应遵守的规定,规定堆砂场运营过程建立管理台账、台账内容及保存时间等内容。

(四)安全管理(第八条-第十条),明确堆砂场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承担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堆砂场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相关事项。

(五)执法监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各镇(场)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堆砂场管理相关信息。鼓励公众参与堆砂场管理监督。定期考核评估堆砂场管理工作。

(六)附则(第十五条),规定了文件有效期等内容。

三、重点事项

为规范堆砂场管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潮安区制定本规定,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堆砂场的设置与管理,有效期三年。

设立备案:选址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环保要求,避开敏感区域,取得土地使用权、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后,向镇相关部门备案,明确经营范围、期限等,变更需及时报备。

部门职责:各镇(场)负责日常管理;区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水务局等多部门分工协作,分别负责布局规划、违法查处、扬尘治理、河道规范等监管工作。

运营要求:配备防尘、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设置围挡、冲洗设备;仅临时堆放砂石,严禁非法洗砂和堆放污染物;占用期满需及时清场复绿,确需延期须提前申请;建立运营台账并保存不少于10年。

安全管理:经营单位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需健全责任制,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及特殊时期专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执法监管:落实属地责任与部门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鼓励公众参与堆砂场管理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同时应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定期考核评估,实施奖惩与问责。

潮州市潮安区堆砂场管理规定(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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