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潮州市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抽检不合格项目解读8

2019-09-20
来源:本网
【浏览字体:

不合格项目的解析

1、钠

根据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标签国家标准,并且标签标示的任何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它作用。营养标签应标在向消费者提供的最小销售单元的包装上。食品中钠的含量应小于标示值的120%

钠是人体中一种重要的无机元素,钠元素超标原因可能是原辅料质量控制不严,包括食品营养强化剂不满足质量规格要求、食品原料本底含量不清等;生产加工环节控制不严,包括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不均匀,企业未按标签明示值或企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添加。若长期钠摄取量过量,可能会增加心血管疾病与肾脏病罹患风险。

2、标签

食品标签是消费者获取食品信息的重要途径,若标签标识出现虚假、错漏情况都将直接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的侵害。

本次标签检验的依据是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28050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中对标签的要求,都是强制性的标准要求。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对“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示和贮藏说明;产品标准号和质量(品质)等级;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的标注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但检查中发现有部分产品没有按要求进行标注或标注错误。

随着国家对产品标签标注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应根据标签标准及时检查标签标识,以满足强制性标签标准的技术要求。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