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潮安区食品包装膜、袋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潮安区市监局开展了食品包装膜、袋、食品用塑料工具、容器、商用开水器、食品用不锈钢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卫生陶瓷(坐便器)、液体加热器等7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告如下:
一、食品包装膜、袋
本次共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食品包装膜、袋产品,依据《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食品包装膜、袋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包装膜、袋的邻苯二甲酸酯(18项)、溶剂残留总量、苯类溶剂残留量共20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二、食品用塑料工具、容器
本次共抽查了12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食品用塑料工具、容器产品,依据《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食品塑料容器工具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用塑料工具、容器产品的感官、高锰酸钾消耗量、总迁移量、重金属等11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产品全部合格。
三、商用开水器
本次共抽查了5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商用开水器产品,依据《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商用开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商用开水器产品的标志和说明、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理化指标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2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产品全部合格。
四、食品用不锈钢制品
本次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食品用不锈钢制品产品,依据《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食品用不锈钢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用不锈钢制品产品的理化指标进行检验。经检验,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五、食品用陶瓷制品
本次共抽查了8家企业生产的8批次食品用陶瓷制品产品,依据《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食品用陶瓷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用陶瓷制品产品的吸水率、抗热震性(热稳定性)、铅、镉、微波炉适应性等5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1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产品全部合格。
六、卫生陶瓷(坐便器)
本次共抽查了10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卫生陶瓷(坐便器)产品,依据《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卫生陶瓷(坐便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卫生陶瓷(坐便器)产品的水封深度、水封表面尺寸、存水弯最小通径、便器用水量、洗净功能、排放功能、污水置换功能、坐便器水封回复、排水管道输送特性、卫生纸试验、坐便器水效等级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抽查产品全部合格。
七、液体加热器
本次共抽查了40家企业生产的40批次液体加热器产品,依据《2020年潮州市潮安区液体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液体加热器的理化指标、标志和说明、接地措施、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共5个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8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余产品全部合格。
附件1:2020年潮安区食品包装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2:2020年潮安区食品用塑料工具、容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3:2020年潮安区商用开水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4:2020年潮安区食品用不锈钢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5:2020年潮安区食品用陶瓷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6:2020年潮安区卫生陶瓷(坐便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附件7:2020年潮安区液体加热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