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安区2022年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表 | |||||||||
指标评分表 | |||||||||
评价指标 | 指标说明 | 评分标准 | 复核得分 | 复核依据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
预算编制情况 | 19 | 预算编制 | 7 | 预算编制 | 7 | 考核部门(单位)预算的合理性,即是否符合本部门职责、是否符合区委区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资金有无根据项目的轻重缓急进行分配。 | 1.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区委区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得1分; 3.专项资金编制细化程度合理,未出现因年中调剂导致部门预决算差异过大的问题,得1分; 4.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准确,年度中间无大量调剂,项目之间是否频繁调剂的,得1分; | 7 | 部门预算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正常运行及开展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政府互联网与政府外网运营以及政府服务提升工作等项目,预算编制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区委区政府方针和工作要求,暂未发现与部门职责不一致或部门内重复的项目。根据部门预算表及决算报表,2022年部门项目支出的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相一致,不存在项目大额资金沉淀未支出情况。部门资金编制较细化,预算分配不固化,各项目预算费用均明确了具体的支出用途及计划费用,年中项目间未频繁调剂,预算编制较合理。本项得满分。 |
提前下达率 | 0 | 反映部门是否按要求提前申请下达其主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 除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资金和据实结算的体制补助等特殊项目外,提前下达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应达90%、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比例应达70%等。 | 0 | 区政数局无转移支付需提前下达;相应的分值平均调整至预算编制合理性(该项增加2分)、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增加1分)、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增加1分)。 | ||||
目标设置 | 12 | 绩效目标 | 6 | 部门(单位)所设立的整体绩效目标是否依据充分,是否符合客观实际,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单位)设立的绩效目标与部门履职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 | 1.绩效目标能体现部门(单位)“三定”方案规定的部门职能,能体现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得2分; | 3 | 由于本部门年初未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故从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来考核。根据区政数局提供的项目绩效目标表,区政数局设置了绩效目标,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绩效目标填写不完整,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未明确该项目的实施内容,部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未明确项目拟达到的效果;二是绩效目标填写合理性欠缺,如部分项目将该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作为该项目的绩效目标,未能有效明确该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拟产生的效果;综上,扣3分。 | ||
绩效指标 | 6 | 部门(单位)依据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清晰、细化、可量化,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的明细化情况。 | 1.绩效指标设置同项目实施内容相关,具有体现部门(单位)履职效果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指标的,得2分; | 2 | 根据区政数局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区政数局绩效指标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指标设置不完整,大部分项目均未设置数量指标;二是指标归类错误,如误将数量指标划分未质量指标,或将数量指标划为成本指标等;三是部分指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相关,如办公楼维护及水电等经费项目的绩效指标为完善标杆大厅建设等;四是部分指标不可衡量,如指标名称为“政务信息化”等;综上,扣4分。 | ||||
预算执行情况 | 44 | 资金管理 | 18 | 部门预算 | 8 | 部门(单位)本年度部门预算实际支出数(以实际用款为准)与财政下达资金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年中追加数和上年结转数)的比率,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支出进度完成情况。 | 整体支出完成率=部门(单位)年度实际支出/(年初预算支出数±年中调增、调减支出数)×100%。 | 6.4 |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决算数为6400981.42元,上年结转数为197940.5元,年末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440687.91万元,故部门预算支出率=(6440687.91/(6400981.42+197940.5))=97.60%,故本项得6.4分。 |
财政拨款 | 3 | 部门(单位)当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额与当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 结余结转率=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数)×100% | 3 | 根据《潮州市潮安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2022年部门决算报表》,区政数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6400981.19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收入决算数197940.5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决算数158234.01元。故结转结余率=(158234.01/(6400981.19+197940.5))=2.4%,故本项得3分。 | ||||
国库集中 | 3 | 部门(单位)的财政存量考核涉及国库集中支付结转结余存量资金的变动情况。 | 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变动率=(当年年末存量资金规模÷上一年度年末存量资金规模-1)×100% | 3 | 根据统计数据,当年年末结转结余决算数为0.43万元,上一年度年末结转结余决算数为1.25万元,故部门财政存量资金变动率为-65.6%,本项得3分。 | ||||
财务合规性 | 4 | 反映部门(单位)资金支出规范性,包括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 | 1.预算执行规范性1分,按部门内部管理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得1分规定履行调整报批手续或未发生调整的,且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的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4 | 1.依据《关于追加2022年度区直单位部门经费预算计划和政府采购计划的通知》,区政数局按照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得1分。 | ||||
资金下达 | 0 | 反映部门下达其主管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的及时性以及批复下属单位预算的及时性。无转移支付的部门,本项指标不考核,2分分值调整至“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指标。 | 1.转移支付部分(2分):按规定,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需分别在区人大批复预算后的30日和60日内正式下达;对于中央转移支付,需在收到后30日内正式下达。 | 0 | 区政数局不涉及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故按照评分标准,本项指标分值调整“部门预算资金支出率”指标。 | ||||
信息公开 | 4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4 | 主要考核部门(单位)在被评价年度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部门(单位)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 (1)非涉密部门(单位)在财政部门批复本部门预算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得1分,没有及时公开的不得分。 | 4 | 依据依据《关于批复2022年区直单位预算收支计划的通知》(安财行〔2022〕77号)、财政局于2022年4月8日批复各区直有关单位2022年预算,区政数局在部门预算批复的第14日,即2022年4月22日,将预算信息公开在潮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但预算报告中明确2022年部门无重大项目绩效目标。 | ||
项目管理 | 4 | 项目监管 | 4 | 反映部门(单位)对所实施项目(包括部门主管的区级专项资金和专项经费分配给各镇实施的项目)的检查、监控、督促等管理情况。 | 1.单位已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业务主管部门已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得1分; | 3 | 部门已制定了《政数局财务管理制度》《政数局采购管理制度》《政数局合同管理制度》《政数局收支管理制度》《政数局预算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健全完整,未发现相关制度未得到有效执行情况,部门对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开展了检查、监控,但项目监管过程材料未提供,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经费、政府互联网与政务外网运营经费等,未见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督促佐证资料。因此,扣1分。综上,该项指标得3分。 | ||
采购管理 | 5 | 采购合规性 | 3 | 反映采购意向公开、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合同备案公开等情况。 | 1.采购意向公开率100%公开的得满分,数值=实际公开项目数/应公开项目数。 | 3 | 1.部门2022年按规定公开采购意向,采购意向公开率100%;并且均在规定时间公开; | ||
采购政策 | 2 | 反映部门采购政策执行的效果情况 |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的,应当作出说明),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数值=(实际按要求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数/总项目数)×100%。 | 2 | 区政数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022年区政数局采购计划金额42000元,实际采购金额39844元,均为面向中小微企业。因此,该项指标得2分。 | ||||
资产管理 | 13 | 报送及时性 | 2 | 反映部门(单位)当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的报送情况。 |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每月均能在8号前按时报送的,得2分,资产月报未能按时报送的,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根据部门提供的《资产月报上报时间截图》,区政数局2022年每月均能在次月8日前(含8日)将资产月报信息上报,资产月报报送及时。该项指标得满分。 | ||
资产收益 | 3 | 反映单位资产处置和使用收益上缴的及时性。 | 检查处置收益和租金上缴是否及时(高校可自留的资金除外)。存在长期(超过3个月)未上缴的,每1笔扣0.5分,扣完为止。 | 2.5 | 2022年9月30日,区政数局收到公车报废款900元,但区政数局于2023年2月28日才将收到的报废资金上缴国库,报废资金未及时上缴,因此,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2.5分。 | ||||
资产盘点 | 2 | 反映单位是否每年按要求进行资产盘点。 | 每年进行一次资产盘点,并完成结果处理的,得2分。未进行盘点的,不得分。 | 2 | 2022年区政数局已按时对部门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出局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明确固定资产的使用状态及存放位置。因此,该项指标得满分。 | ||||
资产管理 | 4 | 反映部门(单位)资产管理是否合规。 | 1.有无制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内部管理规程;如无,扣1分。 | 4 | 区政数局依据《政数局资产管理制度》对本单位资产进行管理,按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出具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按照规定程序处置报废资产,且2022年未涉及审计、监督检查工作等。故本项得满分。 | ||||
固定资产 | 2 |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程度。 | 部门(单位)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例。 | 2 | 依据区政数局提供的《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析报告》,截至2022年底,区政数局固定资产总额为878.27万元,实际在用的固定资产总额878.27万元,区政数局固定资产利用率100%。因此,该项指标得满分。 | ||||
预算使用效益 | 37 | 经济性 | 3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3 | 部门(单位)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 1.日常公用经费决算数≤日常公用经费调整预算数,得1分,否则不得分。 | 3 | 根据部门决算报表,政数局2022年部门日常公用经费全年预算数为828343.21元,决算数为828343.21元,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本处不扣分; |
效率性 | 14 | 年度重点 | 6 | 部门(单位)完成党委、政府、人大和上级部门下达或交办以及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的重要(主要)事项或工作的完成情况,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年度重点工作完成率=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重点工作总数×100% | 6 | 依据《2022年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区政数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4项,分别如下:1.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工作;2.组织实施开展省域治理“一网统管”试点工作;3.加强“粤系列”平台应用;4.积极配合区委编办,研究调研解决乡镇体制改革政务服务工作的存在问题,进一步激发基层发展动能;根据部门年度总结报告及相应佐证材料,区政数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如下:1.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方面:2022年完成全区共2108项事项的实施清单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时限压缩率超95%,零跑动超99%,即办率超97%,全流程网办率达到94%,所有事项实施要素和办事指南实现动态化管理,线上线下受理无差别。2.“一网统管”试点工作方面:2022年选取文化旅游作为先行专题试点应用建设,已按程序完成文旅专题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和政务云部署工作,并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UI风格设计指引对潮安文化旅游专题进行改造,完成“一网统管”潮安标准屏建设。3.“粤系列”平台应用方面:全力推广应用粤系列移动服务,“粤省事”用户数突破71万,进驻事项998项;“粤商通”注册数突破9.2万,进驻事项553项,有力支撑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4.激发基层发展动能方面:一是深化放权强镇,梳理印发第三批委托下放镇级办理事项清单,共涉及6个部门20项事项,其中委托11项,下放9项。目前镇级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共涉及14个部门298项事项,其中法律赋予事权119项,委托133项,下放46项;二是推动“放不下”事项切实下放基层,联合区卫健局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共5个事项完全下放到乡镇办理。完成区、镇、村三级412台政府服务自助机全覆盖部署,各银行网点132台智慧柜员机融合政务服务功能,124项业务“就近办、自助办、银行办”,实现“村村都有,区镇覆盖”的自助服务格局。区政数局2022年部门4项工作任务均已完成,该项指标得满分。 | ||
项目完成率 | 8 | 反映部门(单位)各项目的完成情况。 | 项目完成率=项目实际完成数/开展项目总数×100% | 5.14 | 区政数局2022年年初预算批复项目8个,年中新增6个,2022年应完成项目14个,项目实际完成9个,其余项目尚进行中,项目完成率64.29%。因此,依据评分标准,该项指标得5.14分。 | ||||
效果性 | 20 | 社会经济 | 14 | 反映部门(单位)履行职责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 | 根据部门(单位)“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实际并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地设置个性化绩效指标,且通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与目标值对比分析,进行核定得分。 | 14 | 根据部门职责、工作计划,评价组从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建设、提升便企便民服务水平、提升基层政府服务水平等三方面来评价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取得效益。 | ||
群众信访 | 2 | 部门(单位)对群众信访意见的完成情况及及时性,反映部门(单位)对服务群众的重视程度。 | 1.当年度所有群众信访意见均有回复,得1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2 | 2022年区政数局涉及投诉件2件,均在办理期限内予以答复。因此,该项指标得2分。 | ||||
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4 | 反映社会公众或部门(单位)的服务对象对部门履职效果的满意度以及是否因履职造成社会不公而引起纠纷、诉讼、上访甚至违法犯罪。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是指部门(单位)履行职责而影响到的部门、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如难以单独开展满意度调查的,可参考相关部门对单位履职满意度调查结果评分或参考群众信访、投诉情况合理评分。 | 3 | 2022年区政数局未开展满意度调查,根据《关于2022年度镇场和区直部门绩效考核结果的通报》(安绩组发〔2023〕3号),区政数局获政府系统二等奖,综合部门重点工作及项目完成情况较好,部门履职效益较明显,因此本项扣1分。 | ||||
加减分项 | 3 | 工作表现 | 3 | 反映部门工作受到表彰或批评问责的情况。 | 1.加分项:工作获得各级党委、政府表彰的,表彰一次加1分,同一项工作获得多次表彰的,按一次计算,累计加分最多3分,加分后总分不能超过100分; | 3 | 1.获评2022年广东省县(区)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2.获评2022年度潮州市文明示范单位;3.荣获2022年区直机关创建模范机关标兵单位;因此,该项加3分。 | ||
合计分数 | 89.04 | ||||||||
评价等级结果分为优、良、中、低、差五个档次。其中:优秀(得分≥90)、良好(90,80]、中(80,70]、低(70,60]、差(得分≤60) | 良好 | ||||||||
自评质量 | 40 | 自评完整性 | 20 | 组织开展完整性 | 2 | 反映预算部门的下属预算单位开展自评工作的情况 | 预算部门及时布置所属预算单位开展自评,所属预算单位有填报《部门整体支出预算绩效自评评分表》的,得2分,否则,缺少一个预算单位的,扣0.5分,扣完为止。 | 2 | 部门已按时开展自评工作,且无下属单位,故本项不扣分。 |
自评材料完整性 | 15 | 反映自评报告及自评表填写是否完整、规范,佐证资料是否齐全 | ①按规定格式和要求撰写自评报告,且自评报告结构完整,能包括部门职能、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自出情况、自评结论、自评分析、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等内容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 | 9 | 1.在自评报告方面:区政数局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包括部门职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整体支出情况、自评结论、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但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撰写内容不完整;(1)部门整体支出情况仅描述年初预算资金批复情况,未对区政数局全年资金总体情况进行描述;(2)绩效分析部分撰写不完整,无预算使用效益情况分析内容;且预算编制部分仅分析预算编制情况,未对绩效目标填写情况进行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仅包括资金管理和政府采购管理,未对资产管理、项目管理、信息公开等进行分析;二是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部分撰写不深入,未能有效反映部门整体支出存在的问题。因此,绩效自评报告部分扣3分。 | ||||
材料报送规范性 | 3 | 反映部门是否按区财政局的报送要求及资料要求报送材料 | 以正式函件报送自评材料的,且各附件内容报送齐全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3 | 区政数局已按区财政局要求以正式函件报送自评材料,且附件齐全,未发现缺失附件。本项不扣分。 | ||||
完成及时性 | 4 | 自评提交及时性 | 4 | 反映部门是否按区财政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自评工作及报送材料 | 能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完成自评工作,并在2022年5月30日前通过“协调办公系统”报送自评材料的,得4分,未能及时完成的,每延误5天扣2分,扣完为止。 | 4 | 依据《关于2022年区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催报函》(安财评函〔2023〕3号),区政数局未在催报名单上,故认为区政数局自评工作报送及时,本项不扣分。 | ||
结论客观性 | 16 | 自评成果充分性 | 10 | 反映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评分规则对每个指标进行客观自评 | ①能够根据评分规则合理对每个指标赋分,且能够详述每个指标的得分与失分原因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7 | 1.根据部门自评得分表,区政数局每个指标均完成赋分,但个别指标未按照评分标准赋值分,指标“提前下达率”的评分标准说明为“无转移支付需提前下达的部门,该指标不考核,相应的分值平均调整至预算编制合理性(该项增加2分)、绩效目标合理性(该项增加1分)、绩效目标明确性四项指标(该项增加1分)”,政数局该指标自评依据填写为“部门无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但该指标自评得分填写4分,与自评标准不符,扣1分; | ||
自评结论同复核结论偏差 | 6 | 反映部门自评得分与自评复核得分的偏差情况 | 自评得分和自评成果复核扣分总分数的分差≤5分的,得6分;5分<分差≤10分的,扣2分;10分<分差≤20分的,扣4分;分差>20分的,扣6分。 | 4 | 根据自评得分表,2022年部门自评得分96.5分,自评成果复核得分89.04分,分差为7.46分,按评分标准,本项扣2分。 | ||||
合计 | 29 | ||||||||
自评复核结论 | 潮州市潮安区政数局2022年部门年初批复支出预算53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83万元,项目支出282.74元;部门决算数为64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95万元,项目支出253.12万元,部门年度支出完成率为97.60%。经综合部门提交的自评材料,评定潮州市潮安区政数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复核得分为89.04分,自评质量得分为29分。 | ||||||||
存在问题 | 1.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待提升 | ||||||||
改进建议 | 1.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 | ||||||||
评审组成员 | 彭文仪、潘艳梅、肖礽、庄雅静、石桂英、高秀金 | ||||||||
机构 | 北京博思恒效咨询有限公司 | ||||||||
复核 | 2023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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