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2021-05-01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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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以下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总用地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宗地位置

用地面积(㎡)

建设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30225.62

公用设施用地

50

古巷林场CA01-01

7687.66

7687.66

≤1.0

≤35

≥10

30

登塘扬美村CA02-01

1111.25

1111.25

-

凤塘西和村CA03-01

255.99

255.99

-

凤塘西和村CA03-02

7688.74

7688.74

≥10

凤塘邱厝村CA04-01

585.64

585.64

-

浮洋凤仪村CA05-01

36.03

36.03

-

江东独树村CA06-01

620.24

620.24

-

浮洋仙庭村CA07-01

11492.93

11492.93

≥10

沙溪高二村、高楼村CA08-01

747.14

747.14

-

注:其他规划指标要求以规划部门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公示时限内接受意向用地者书面申请,公示时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接受意向报名地点: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2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测绘管理股。

公示期限内,如果仅有一个意向用地申请人,本宗地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如果有两个以上的意向用地申请人,本宗地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出让。

二、申请须知

1、该用地作为潮州市燃气供应“一张网”系列工程中潮州市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站场及阀室用地。

2、项目建设须符合潮州市燃气供应“一张网”系列工程中潮州市天然气高压管道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

三、申请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用地申请书》一份,签字、盖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3、授权委托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章)。

四、申请及联系方式

申请人自2021年5月1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止,持《意向用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及原件到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2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测绘管理股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17时30分。

联系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城区和信街4号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68-5813986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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