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维鹏集体土地证遗失通告

2022-11-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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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维鹏集体土地证遗失通告


宋维鹏因保管不当,遗失坐落位于:登塘镇登塘村委会惠芦边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一本,证书号码列:安集用(2001)字第51211170100555号,土地面积:20.7平方米;现宋维鹏向我中心申请证书遗失作废及办理补发证书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本通告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映,通告期满无异议,将予以登记发证。

联系电话:0768-5811910


潮州市潮安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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