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商品林森林保险工作的通知

2024-08-2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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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森林保险,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服务“三农”、保障民生为宗旨,发展林业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政府、林农、保险公司共同参与的森林风险分担机制,提升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风险何自救发展的能力,保障林业生产安全和林产品有效供给。

我区2024年森林保险投保工作已经开始,2024-2026我区森林保险承保机构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潮州市分公司,参保对象是全区所有林地经营对象,包括林地承包者、经营者、村集体。我区实行的森林保险理赔责任为森林综合保险,即在保险期内因火灾、台风、霜冻、病虫害等造成被保险林木损坏、毁坏、死亡等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机构按规定进行赔偿,最高每亩林木受灾受害赔偿1200元。

目前我区生态公益林由区自然资源局统一投保,商品林森林保险由经营者和村集体进行投保,每亩商品林每年保费为9.6元,县级以上各级财政对商品林森林保险保费进行补贴,补贴比例高达70%,林农和村集体投保时只需负担保费的30%,也即是林农和村集体购买商品森林保险每亩林地只需支付2.88元,理赔时保险公司每亩森林全额赔付林农和村集体1200元。2021年以来全区商品森林保险已有4宗因林木受灾受害得到理赔,理赔金额超21.9万元,其中因森林火灾获赔4.3884万元、因病虫害获赔13.67万元、因台风受害获赔3.84万元,为林农灾后复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024年上级下达我区商品保险保费补贴指标是全区商品林总面积的50%,为切实提升我区林业生产经营者抵御风险何自救发展的能力,保障林业生产安全,各镇(场)要落实村集体积极对辖区内商品林进行投保,同时也要积极引导林农、林业种植大户对各自经营管理的商品林进行投保,特别是承包镇、村集体林场的承包经营者更要督促其投保森林保险。

附:1、各村商品林地面积附表。

2、《潮州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方案》(2024-2026年)


潮州市潮安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