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潮州古巷原厚婆坳锡矿大湖内尾矿库权属和管理主体责任移交的通告
2020-03-18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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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潮州市人民政府工作会议纪要》(潮府办纪〔2018〕66号)、《原潮州钴冶炼厂项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第二期》、《原潮州钴冶炼厂处置工作实施方案》、潮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安府办纪〔2018〕1号)、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潮州市政府收回原潮州钴冶炼厂土地及一揽子解决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的批复》(广晟字〔2019〕64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2019年12月21日,潮安区人民政府、潮安区古巷镇人民政府与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潮州古巷原厚婆坳锡矿大湖内尾矿库现状移交及矿区边界界址确认协议书》和《潮州古巷原厚婆坳锡矿大湖内尾矿库现状交接确认书》,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按现状将潮州古巷原厚婆坳锡矿大湖内尾矿库移交给潮安区古巷镇人民政府。
自2020年1月1日起,潮安区古巷镇人民政府正式成为潮州古巷原厚婆坳锡矿大湖内尾矿库权属单位,并承担潮州古巷原厚婆坳锡矿大湖内尾矿库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主体责任;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不再承担潮州古巷原厚婆坳锡矿大湖内尾矿库安全环保管理等主体责任。
特此通告
潮安区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