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应当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据此,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拟于2020年12月中下旬举行价格听证会,对《潮州市潮安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方案》进行论证,现就征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名额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安排29名。其中,消费者1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经营者2名(庵埠镇环卫站、古巷镇环卫站),相关领域专家学者1名,有关部门代表、社团组织12名(区财政局,司法局、水务局、住建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凤塘镇政府、龙湖镇政府、凤凰镇政府各1人,区消委会1人、相关供水企业2人)。同时,本次听证会共设旁听人不超过5名。
二、产生方式
消费者由区消委会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专家学者、部门代表、社会组织由相关政府部门推荐或聘请;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随机抽取方式产生。报名人数不足的,由我局委托有关部门或组织推荐产生。
三、报名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居住或工作在潮安区范围内,具有有效的潮州市身份证(或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二)对生活垃圾处理行业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及相关情况,热心公用公益事业发展,具备一定的语言组织表达能力;
(三)能够如期参加听证会,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
(四)同意公开姓名、职业、工作单位等必要的个人信息。(听证会参加人确定后,有关信息将在潮安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四、报名办法
凭身份证明材料可直接到我局价格管理股填表报名(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五楼502)。
五、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9日—11月27日
联系电话:5810212
六、 听证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19日